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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受伤怎么办 台津贴补助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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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6日电)因工作受伤导致无法继续工作,生活出现困难,台湾职灾劳工保护法实施后,职灾可申请津贴,每项补助请求权时效为10年,劳工应至少略知一二以保障自身权益。

一名电信公司罗姓劳工是家庭经济来源,他从事新设高压电缆线架设作业时,不幸坠落受伤致残,他不仅身心受创,日后的医药费更成为家庭重担。

类似职业灾害案例层出不穷,除劳动基准法及劳工保险条例有给予职灾劳工保障外,职灾劳工保护法其实也有提供职灾劳工补充性的保障。

在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中,有职业疾病生活津贴、身体障害生活津贴、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看护补助、器具补助及家属补助等不同补助,职灾劳工可依实际需求及补助标准提出申请。

不管有没有加劳保,职灾受伤符合法令资格者都有给付或补助。像有参加劳保的劳工,申请生活津贴的期间最长为5年,没参加劳保的劳工,申请津贴期间最长为3年。

其中职业训练生活津贴每月发放新台币1万4050元,未满30天则依规定发放。家属补助一次发给10万元,第一顺位是配偶及子女,第二顺位为父母。看护补助每月有1万1700元,其他津贴或补助则视失能等级给予不同补助。

有劳保者有劳保职灾死亡给付,未加劳保者因职灾不幸死亡,无法定遗属者,一次发给劳保最低月投保薪资5个月丧葬补助。有法定遗属者,除上述5个月丧葬补助外,另发给劳保最低月投保薪资40个月遗属补助。

劳工因工作导致身障或死亡,常带给家庭沉重负担及悲痛,如果对于相关申请仍有问题,劳工也可致电职灾劳工咨询专线(0800-001-850),依个别状况进一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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