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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市卫生局、经发局、环保局联合前往龟山区振兴路,稽查义兴制冰地下工厂利用地下井水,制作不合格冰块,长达7年,稽查人员发现该工厂是未领有工厂登记证的地下工厂,且每天制冰高达1200公斤,一年制造不合格冰块30多万公斤,被不知情消费者吃掉,外界质疑该局事隔13天才公布,让消费者多吃了10多天的不合格冰块,亦未限下架回收,卫生局16日上午表示,业者无法提出制冰水质合格证明,违反食品生管理法,已在当天就勒令停业、禁止制冰贩售。
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代理科长关百娟说,该工厂未领有工厂登记证,违法制冰超过7年,业者无法提出制冰水质符合“包装饮用水及盛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证明及贩售对象纪录,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8条规定,令该业者停业,受害的下游业者上百家,目前仍在厘清中。
卫生局指出,这家公司违法制冰时间长达7年,每日制冰数值高达1200公斤,业者在无法提出制冰水质符合“包装饮用水及盛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证明及贩售对象纪录下,被依照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遭到勒令停业。
卫生局表示,与食品直接接触及清洗食品设备与用具的用水及冰块,应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但这家地下工厂完全不符合。卫生局提醒食品业者务必重视食品制作的过程、环境卫生及工作人员的卫生习惯,否则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