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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不良医材害健康 台拟立法最重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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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14日通过“医疗器材管理法”草案,未来修法通过后,制造或输入不良医疗器材者,使诊断发生错误,或含有毒、有害物质,致危害人体健康,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千万元以下罚金。

草案并规定,若明知为上述的不良医疗器材,而贩卖、供应、运送、寄藏、媒介、转让或意图贩卖而陈列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卫福部提到,台湾现行医疗器材管理,是规范在《药事法》,该法所称“药物”包括“药品”及“医疗器材”,但鉴于医材是依产品风险程度采分类、分级管理,与药品管理不同,且近年医材业者多元化经营模式与药品业者有差异,所以目前《药事法》对药物的规范难以因应医材的管理需求,故建置符合台湾实务管理的医材专法。

产品未来依风险程度分类管理,低风险医材包括手推轮椅、护膝、矫正镜片等,仅需上网登录即可;而中、高度风险的医材,仍要查验登记。行政院长赖清德表示,此法案是政府推动五加二产业中,“生医产业创新推动方案”的重要配套法案,请卫福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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