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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龙2号、3号离岸风电 施工须设鲸豚观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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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环保署27日召开环评大会,通过由加拿大北陆电力(NPI)、新加坡玉山能源合组团队所负责的海龙2号、3号离岸风电开发案,由于观测船执行上有安全疑虑,成为首例环评结论要求,施工船上要配置3位以上鲸豚观测员,其中1位还必须是民间生态团体成员。

海龙2号、3号离岸风电开发案,位于彰化外海18及19号风场,总投资额逾1,570亿元。27日环评大会通过后,将成为彰化外海首宗离岸风电场。海龙2号、3号都是以6MW布置,最多风机数量分别是63部、78部,总装置容量分别为532MW、513MW,年净发电量共约三千百万度。

环评委员审查时认为,海龙2号、3号,因为要考量南北航道西侧海域,观测船会有执行安全疑虑,所以环评结论要求业者于施工船上配置3位以上鲸豚观测员,其中1位需为民间生态团体成员,且进行基础打桩过程中,必须持续以4个方位同时目测观察750公尺内警戒区、1,500公尺内预警区范围。

此外,能源局在环评大会中表示,风场内能否从事渔业行为,行政院政务委员28日将召集相关单位讨论。◇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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