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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排除重症儿 台教部:编1亿补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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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针对学生团体保险,教育部为此新增“幼儿带病投保不理赔”及“超过500元自付额才赔”等条款,引起家长不满,认为此举牺牲弱势儿权益。为显公平与善尽照顾之责任,教育部表示,将编列1亿元,补足入学不理赔既往症的缺口,并且减轻弱势家庭的自付额负担。

攸关全国超过320万学生权益的学生团体保险,因理赔纠纷多、又无利可图,每年多次流标。为了提高保险业者参与学保标案,教育部在今年的学保中新增两大条款,引起家长强烈反弹,质疑“学保失去照顾学童的本意”。

依照现行规定,学生若在幼儿园前就有的病症,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若是住院、门诊等自付额未超过新台币500元,家长也须自行负担。

以目前现制情况,重症儿仍可投保,但幼儿园学童若在加保生效前带病投保,并在加保满90天内因该疾病死亡,或在加保后因疾病导致残废以及衍生医疗需求等,按理保险公司均不予理赔,但是未来可启动专案审核补助,经费由部内支应。

教育部国教署科长邱秋婵回应,目前已在学的学生皆已有学保保障,但是针对106学年度即将入学,且带有既往症的学童,因受限于新增条款,可能有部分项目不予理赔,未来将由教育部补足这块缺口。

补助方式采先送件至国泰人寿待审待付,若符合补助条件,后续将启动教育部专案审理,对学生提供补助赔偿。

另外,依照原有规定,学生自负额度若低于500元,须由家长自行给付;为了减轻弱势家庭的经济负担,教育部规定未来被保险人若是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突遭变故,或因其他特殊状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医疗保险金自负额将获核实补助。邱秋婵说,过去约有5万多件案例自行吸收自付额,未来不只门诊、住院医疗等费用也都享有补助。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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