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rest Gump

小说:阿甘正传(1)

作者:温斯顿·葛鲁姆

《阿甘正传》(避风港文化出版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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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得先说清楚:身为白痴,生命一点都不像盒美好的巧克力。人们会嘲笑你、对你感到不耐烦,或态度恶劣。现在大家都说应该善待残障人士,但我告诉你——才不是这样呢!即便如此,我还是没啥怨言——因为我认为,我这辈子过得还挺有趣的。

我打从出生就是傻瓜。我的智商只有七十,大家也说那是个符合我的数值。不过,我可能更接近智障或是低能儿;然而,对我来说,我宁愿认定自己为弱智—不是“白痴”。

我反应迟缓——我同意这点,但我可能比大家以为的聪明许多,因为我脑子里的东西和旁人眼中的事物不太一样。比如说,我擅长思考,不过当我试图说明或把它写下来时,成果都有些不三不四。让我来好好解释:

有一天,我走在街上,有个人在他后院里忙碌。他要栽种一堆灌木,便对我说:

“佛瑞斯特,你想赚点钱吗?”

我回答:“嗯哼。”

所以他派我搬土。那里几乎有十一、二辆推车的土啊,当时还是大热天,我得把土到处搬来搬去。当我完工时,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我应该要为这小钱而大发雷霆,可是我却收下了那该死的一块钱、说了“谢谢”或某种类似的蠢话,然后我就沿着街道继续走,手里把玩着一块钱,自觉像个白痴。

你了解我的意思吧?

我略懂白痴,这可能是我唯一懂的事,不过我读过不少相关书籍——从那个叫多尔契夫斯基的家伙写的白痴,到《李尔王》中的弄臣,还有福克纳写的白痴,班吉,以及《梅冈城故事》中的老布,雷德利(Boo Radley)——那家伙是个严重的白痴。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人鼠之间》的老连尼(Lennie)。大部分的作家都写对了——因为他们笔下的白痴都比人们想得聪明。嘿,我也同意。任何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时,为了纪念南北战争中的奈森·贝德福·佛瑞斯特将军,我妈妈为我取名佛瑞斯特。妈妈总是说,我们跟佛瑞斯特将军的家族有些亲戚关系。她说他是个伟人,除了战后创立了三K党这事之外——连我外婆都说那帮人是群坏胚子。

我同意她的意见,因为在我们南边,有个自命不凡的家伙曾经在小镇上开过一家军火店;那时我大概十二岁吧。我经过店旁,往窗内一看,发现他在里头系了一个很大的绞刑绳套。他发现我在看,就把绳套抛过自己的脖子,像被吊死般地用力一扯,还吐出舌头,打算吓唬我。我拔腿逃跑,躲在停车场中的几辆车子后,直到有人报警,他们才带我回家找妈妈。

所以无论老佛瑞斯特将军有什么丰功伟业,创立三K党可完全不是个好主意——任何白痴都会同意。不过,那就是我名字的由来。

我妈妈是个很棒的人,大家都这样说。至于我爸呢,我出生不久后他就死了,所以我从来没见过他。他在码头当港口工人,有一天,有台起重机正从联合水果公司的货船上拉起一大网香蕉,结果某个东西坏了,香蕉就全砸到我爸身上,把他砸得跟块松饼一样扁。

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谈到那次意外——说那是场大灾难,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在底下压得稀烂。我不太喜欢香蕉,除了香蕉布丁。我喜欢香蕉布丁。

我妈妈从联合水果那拿到了一小笔赔偿金,她也会分租房子给寄宿生,所以我们的生活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常把我留在家里,其他小孩才不会烦我。炎热的夏日午后,她会将我放在客厅里,拉上窗帘,让屋里又暗又凉,再帮我装一壶柠檬水。然后她会坐下来跟我讲话,漫无目的地任意聊天,像是跟狗或猫讲话,但我习惯了,也喜欢这样,因为她的嗓音让我感到安全又舒适。

当我长大后,开始她准我外出和其他人玩,但接着就发现他们在欺负我——某天有个男孩边追我边用棍子打我的背,造成一股大骚动。之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玩了。

我试着跟女孩玩,但她们也没多好,因为她们都躲我。

妈妈认为让我去上公立学校比较好,因为那能帮我变得像大家一样。但当我在学校待了一阵子后,学校来跟妈妈说,我不应该跟其他人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还是让我上完了一年级。

有时候,老师在说话,我坐在那里,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我开始往窗外看鸟和松鼠,还有外头高大老橡树上,那些攀爬又坐下的动物。接着老师就会对我发火。

有时候,我会有种怪异的感觉,便开始大叫,她就要我出去坐在大厅里的长椅上。其他小孩从来不跟我玩;他们只会追我,或激我大叫,这样他们才能讥笑我——除了珍妮.库兰(Jenny Curran)。至少她不会躲我,有时候,放学回家时,她也会让我走在她身旁。

可是隔年,他们就把我送进另一间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非常怪,仿佛是他们到处找怪人,把怪人通通集中在一起。有和我同年的人、比我年轻的人,也有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智障,或是无法自己吃饭或上厕所的孩子。我可能是里头最聪明的。

有个大概十四岁左右的胖男孩,他得了某种会让他像坐电椅一样发抖的病。当他得上厕所时,我们的老师玛格丽特小姐(Miss Margaret)会叫我跟他一起去,这样他才不会做怪事。不过,他还是会照做。我不知道该怎么阻止,于是把自己锁在其中一间厕所里,等到他停止,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间学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儿不算太糟。他们要我们用手指画画或做些小东西;但大部分时间,学校只教我们如何绑鞋带、不要流口水到食物上、到处乱叫、乱丢大便。他们不用课本——他们只教我们如何辨识道路标志,以及分辨男厕和女厕的不同。由于里头的人都疯疯癫癫的,也不可能教更多东西。还有,我觉得学校不想让我们惹毛别人。谁想让一群智障到处乱跑?连我都懂这点。

我十三岁时,开始发生些不寻常的事。首先,我开始长高。我在六个月内长了六英寸,我妈妈得不断放宽我的裤子。而且,我也变重了。到了十六岁时,我就已经有六呎六吋高、两百四十二磅重了。我会得知这件事,是因为他们带我去量体重。据说他们都不敢相信。◇(未完,待续)

——节录自《阿甘正传》/避风港文化出版公司

【作者简介】

温斯顿·葛鲁姆(Winston Groom , 1943-)

出生于美国华盛顿,成长于阿拉巴马州的摩拜尔(Mobile),也在此进入了大学军事学校(现称UMS-怀特预备学校)。

原先,葛鲁姆希望效法父亲成为一名律师,但大学期间担任文学编辑的经验,却改变了他的志向──他决定要当作家。1965至1969年,葛鲁姆服役于美国陆军,亲身参与了越南战争,战争的现实与严酷亦在日后成了他作品的重要题材之一。1985年,葛鲁姆搬回他的故乡摩拜尔,开始创作日后让他享誉国际的《阿甘正传》。如今已热销逾420万册。

“阿甘”这个大智若愚的角色鼓舞了所有人,他跌宕起伏的人生与直面挫折的勇气更是令人难忘,一句:“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拿到哪一种滋味。(Life wa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深深地烙印在无数读者心中。

责任编辑: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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