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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媒体谈陈鸿斌案 陈志祥被移送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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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法官陈鸿斌涉骚扰助理案改判罚薪案,承审的职务法庭受命法官陈志祥为了释疑,亲上媒体说明判决理由,被司法院质疑违反“法官伦理规范”,司法院10日认为,陈志祥未经合议庭同意及授权,发表合议庭判决原本所未认定且未加以记载、充满争议性之言论,已经损害其职务及司法尊严,将他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

司法院表示,本案于1月29日就完成言词辩论,3月8日宣判,当日陈志祥仅交付未定稿之判决书初稿予林文舟审判长,按照规定应于宣判当日就把判决书原本交给书记官制作正本,但考量部分案件复杂,法官有充分合理制作判决书之时间,且非经过催告仍不制作判决,因此不会惩处日后将修法合理拉长制作判决书的时间,符合现况。

对于陈志祥上媒体一事,司法院表示,受命法官陈志祥未经合议庭同意及授权,连续7次于媒体发表充满争议性之言论,且事后合议庭判决原本亦未认定且未加以记载,引发社会舆论哗然,损及司法形象及国民对司法之信任,戕害其职位及司法尊严,情节非轻,决议将他移送法评会评鉴。

司法院强调,法官对于具体个案,得否在媒体说明评论为司法外之陈述,或在如何条件下允为媒体适时及适当发言,强化司法尊严及公信,避免伤害司法形象及人民对司法之信赖,将订立相关法官媒体发言准则,以为行为准绳。◇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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