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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拟修《殡葬条例》 殉职人员公墓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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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新北市树林分局警员杨庭豪在执勤途中车祸殉职后,家属决定将他安葬在内湖警察公墓,但民进党立委苏巧慧、张宏陆、吴琪铭3日共同召开记者会指出,目前各县市对因公殉职警消人员的殡葬措施缺乏统一标准,因此将修正《殡葬管理条例》,明定可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

民进党立委苏巧慧(中)、张宏陆(右2)、吴琪铭(左2)3日提出“《殡葬管理条例》第21条之2修正草案”,主张修法明定殉职警消或其他依法令从事公务的人员,使用公立殡葬设施,免收费用,以示国家的崇敬。(中央社)

苏巧慧指出,目前各县市对于殉职警消的殡葬优惠规定繁杂且不同调,光是六都就至少有3种不同的规定。她表示,桃园市的规定较为严格,一定要“因公殉职”才能减免费用,“因公死亡”则不适用;而高雄市规定,必须是设籍或驻防该市的现役军人或服替代役人员因执行公务致死;台南市则规定,军公教人员因公死亡可减免八成费用。

张宏陆也说,目前全国有22个乡镇开放因公殉职警察可免费使用公立殡葬设施,也有20个乡镇开放因公殉职消防人员可免费使用,规定各不相同,确实有必要透过修法来统一。

为此,苏巧慧、张宏陆及吴琪铭后续将共同提出“《殡葬管理条例》第21条之2修正草案”,明定殉职警察、义勇警察、民防人员、消防人员、义勇消防人员或其他依法令从事于公务之人员,使用公立殡葬设施均免收费用,以示国家之崇敬。

此外,苏巧慧也提到,新北市警友会向她陈情,国内唯一可供因公殉职警察免费安葬的警察公墓设备老旧不堪,甚至还有墓碑倾斜倒塌的情形,需要全面整顿。新北市警友会树林办事处主任朱彦华认为,主要是因为经费严重不足,建议应比照军人公墓全面修缮;他并转达杨庭豪父亲的意见,呼吁各县市政府可设置殉职人员“殡葬专区”。◇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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