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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基本生活费增至19.2万元 台财部估229万户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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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财政部19日公布,今年《纳保法》保障不课税的“每人基本生活费用”为新台币19.2万元,较去年增加1万元,为历年最大调幅,并于明年5月报税时适用。财政部预估,未来受益户数达229万户,比去年增加21万户,减税利益则来到146.44亿元。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于2017年12月28日上路,保障国家不可对民众“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课税;所谓基本生活费用,是依行政院主计总处最近一年统计,就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的60%计算。

财政部表示,依《纳保法》规定,参照主计总处公布的2020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32万265元进行计算,今年每人都有19.2万元可保障不被课税,并于明年5月报税时适用,与去年相比增加1万元,为历年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财政部指出,以4口之家为例,在相同所得、免税额及扣除额的结构下,今年课税所得将比去年减少4万元,若适用税率假设为5%,可增加减税2,000元;若适用税率12%,则可省税4,800元;而适用最高税率40%状态下,减税金额更来到1.6万元。

为计算基本生活所需费用于综所税计算时是否有被保障,财政部表示,如果对应公式中的免税额、扣除额合计金额低于19.2万元,就可在报税时增加减除差额,以完整保障纳税人权益;他们预估,整体受惠户数将增至229万户,比去年增加21万户受惠,整体减税利益也提高来到146.44亿元。

财政部指出,今年对应公式与去年相同,为“免税额+标准或列举扣除额+身心障碍、教育、幼儿学前、长期照顾、投资储蓄特别扣除额”。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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