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歧视亚裔案 纽约多团体吁复审

纽约同源会加入多团体 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摘要 支持亚裔学生复审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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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被起诉“招生歧视亚裔学生”的哈佛大学虽然在官司中获胜,但质疑声远未结束。该诉讼指责哈佛对其他少数族裔的种族偏爱对亚裔学生构成歧视,于2020年11月被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庭判败诉。

今年2月底,起诉哈佛的“公平录取学生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向美国最高法院递交请愿书,要求最高院结束哈佛大学和所有高校基于种族因素录取亚裔学生的行为,同时要求法院下达复审令。

昨天(3月30日),纽约同源会(CACAGNY)加入太平洋法律基金会、机会均等中心、理性基金会、个人权利基金会,纽约家长陈怡芳和TJ联盟,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的摘要,支持原告的上述行动。

“法庭之友”摘要(amicus curiae briefs)通常是指,非诉讼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自愿之下,或是回应诉讼双方的当事人请求,向法庭提交报告,阐述有关法律观点或事实信息,以协助诉讼进行,或让法官更了解争议的所在。

纽约同源会认为,哈佛大学和其它精英大学在招生时都实施了反亚裔的录取策略,偏袒某些特定族裔,这一点“无可否认”。哈佛大学竭尽全力抵制“无视肤色的录取体制”,正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如果哈佛在录取学生时没优待一些族裔,它可以宣称“我们实行无肤色差别的录取体制!”,这样他们就不会被起诉了。哈佛显然没有。

纽约同源会指出,“哈佛在这场诉讼中承认自己确实有偏袒特定族裔,但辩称只有一点点,哈佛说,这是OK的,并引用格鲁特诉博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中一个考虑不周的漏洞,这个漏洞已经成为(这些精英学校的)标准的借口。以这个案例为准,实施种族优待。”

“那不行。”纽约同源会声明说,因为无论你是像格鲁特(Grutter)一样热衷于种族偏好,还是像“种族批判理论”(Critical Race Theory,CRT)一样全面掀起种族战争,你都会犯下种族歧视。因此,哈佛会援引种族主义来为拒绝亚裔申请者辩护:声称有太多的亚裔,以及各种各样的借口。

批判种族理论家易卜拉欣·肯迪(Ibram X. Kendi)写道:“对种族主义歧视的唯一补救方法是反种族主义歧视,对过去的歧视的唯一补救方法是现在的歧视。”纽约同源会说,这是极端、完全的错误,两者都肯定会加剧种族歧视。正如首席大法官罗伯茨(Roberts)所言,制止基于种族的歧视的唯一真正方法是,制止基于种族的歧视。

纽约同源会主席黄友兴(Phil Wong)说,“我们接受互相的差异,和不平均的结果:这就是我们的多样性。说不同语言的陌生人彼此信任,就是因为我们依法维护了每个人的平等权利,而无论他的不可改变的特征(如肤色、性别)是什么。”

“通往未来的道路,不是批判种族理论和种族斗争大会,不是团体审判和惩罚。通往未来的道路,是每个人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黄友兴说。◇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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