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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大纪元2022年0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台财政部5日表示,纳税义务人除了因天灾事故,得以申请分期缴纳税款外,未来将放宽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的认定,同步订定发布《纳税义务人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内税捐办法》。财政部官员说,有别于去年因应疫情,政府推行的短期纾困方案,此办法将是常态化的认定对象与范围。
为配合修正《税捐稽征法》第26条规定,财政部表示,对于有缴纳意愿的纳税义务人,将放宽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的认定,除了原先订定天灾、事故外,应缴税款在届满日的前1年内,民众若遇到减班休息占当月工作日1/2以上且达2个月、领取失业给付与急难救助,以及其他因素发生财务困难者,都可以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纳。
在营利事业方面,公司若连续4个月营业收入净额,合计比前一年同期减少30%以上者,经过税捐稽征机关查明后,也能申请分期缴纳税款。
此外,经税捐稽征机关查获要补缴税款者,个人、营利事业分别在新台币100万元及200万元以上,不能在法定期间内缴清,同样符合资格认定。
财政部指出,税款分期缴纳期间,每期以1个月计算,最长为36期;加计利息分期缴纳的应税范围,包括本税、滞纳金、利息、滞报金、怠报金及罚锾。
财政部提醒,纳税义务人申请加计利息分期缴纳应缴税款,应在规定纳税期限内,填具规定格式的申请书并检附证明文件,向税捐稽征机关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