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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业办理“资产重分类”?金管会提三条件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煇资料照。(赖意晴/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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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寿险业因美国升息面临净值危机,金管会11日在例会上指出,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上周五(7日)已回复函询,寿险业若要进行金融资产重分类,只要符合IFRS 9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会研基金会参考指引,以及公司管理阶层与签证会计师评估同意等三大条件,即可办理。不过,金管会也要求提列特别盈余公积,避免重分类让分派股利增加。

美国今年已大幅升息12码,且今年底前仍可能持续升息,使寿险业净值大跌,部分寿险业者提议希望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经营模式,一度引起正反论战,但立法院财委会12日才会对寿险业进行专题报告,结果金管会11日已经拍板公布因应方式,恐将引发部分立委不满。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煇指出,保险业如果要进行金融资产重分类,应依IFRS 9相关规范及会基会参考指引办理,至于个别公司是否可以重分类,应由公司管理阶层与其签证会计师,管理阶层须能清楚解释经营模式改变的合理性。

至于何时可以适用?金管会表示,重分类生效日是在公司内部评估后,下一个财报期间的首日适用,而重分类属于重大事项,除了要由董事会通过外,也要另做重大讯息的公告。

张玉煇也说,会研基金会是针对“保险业资产、负债的匹配问题”做出指引,保险业可以适用,但是否扩及到银行、证券等行业并非保险局权责;至于要办理金融资产重分类的公司,金管会将要求提列特别盈余公积,以避免重分类使分派股利增加。

保险局强调,面对急遽变化的国际经济金融情势,金管会将持续关注保险业财务业务情况,要求业者维持良好清偿能力,并强化公司治理、风险控管与内部控制,以合理确保保险业永续与稳健经营。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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