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3年04月19日讯】(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Rob Natelson撰文/任季编译)本系列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和之六讨论了四位重要的希腊思想家对美国宪法的影响。计划中还将介绍一位希腊人,即传记作家普鲁塔克(Plutarch)。然而,按照时间顺序,本篇需要先转向一位罗马人。
马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是西方历史中的一个关键人物。他的著作是美国建国时期教育的核心。西塞罗思想反映在他或是他的继承者著作中,强烈影响着18世纪的政治和伦理。
公元前106年1月3日,西塞罗于出生于意大利阿尔皮努姆(现在的阿尔皮诺)一个贵族家族的支系。“马库斯”是他的本名,“图利乌斯”是他的家族名称,而“西塞罗”是他家庭的分支名称。美国开国元勋经常称他为“图利”(Tully),是“图利乌斯”的英语化叫法。
西塞罗是一个早熟的青年。普鲁塔克说,在学生时代,“西塞罗就表现出天赋异禀,在他的同伴中名声鹊起,所以他的父亲经常去学校,亲自感受同学们对西塞罗机敏、智慧的赞美。”
他的父母很重视他的天赋,先后让他在罗马和雅典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在服完一年的义务兵役后,他回到罗马开始他的职业生涯,并成为了他的家族中第一个在首都赢得高级职位的人。正如罗马人所说,他是一个新人,一个“新面孔”。
公元前81年,西塞罗开始在法庭上的辩护工作。公元前76年,他赢得了他的第一次公开选举,出任下一年的quaestor(财务官员)。元老院指派他协助管理西西里省的国家资金。
在西西里岛,他以能干和诚实而闻名。几年后,这种声誉让西西里岛的领导人,指定他作为首席检察官起诉盖乌斯‧维勒斯(Gaius Verres),后者在其担任省长时曾掠夺该岛。西塞罗赢得了对韦尔雷斯的起诉,因此名声大噪。他的起诉演说词,即“In Verrem”(反对维勒斯)经常出现在欧洲和美国的课本中。
公元前64年,经过中级职务历练,西塞罗被选为两名执政官中的一位,就任公元前63年的罗马共和国的行政长官。
在担任执政官期间,西塞罗揭露并粉碎了一个名叫卢修斯·塞尔吉乌斯‧卡塔利纳(Lucius Sergius Catalina,英语中称为喀提林“Cataline”)的无耻政客领导的叛乱。西塞罗反对卡塔利纳的演说也成为欧美教育中的经典课文。
公元前51—前50年期间,西塞罗担任小亚细亚南部(土耳其)奇里乞亚(Cilicia)省的省长。他在担任执政官和这个省长后再没有担任行政职务,他更愿意靠威望和说服力来领导元老院。
公元前46年,尤利乌斯‧凯撒(Julius Caesar)成为罗马世界的主人,但在公元前44年被暗杀。西塞罗在这次暗杀中没有发挥作用,但此后不久他发表了一系列著名的演讲(Philippics,14篇谴责马克·安东尼的演讲),警告元老们注意凯撒的伙伴马克‧安东尼的野心。这些演讲日后为西塞罗惹下杀生之祸。在与凯撒的继承人屋大维(后来被称为奥古斯都大元帅)进行谈判时,安东尼坚持要处决西塞罗。公元前43年12月7日,安东尼派出的士兵杀死了他。
西塞罗的作品
西塞罗精心修饰和出版了他的每篇演说,其中有52部作品存世。此外,他还著有一系列的学术书籍和论文。它们涉及神学、演说、责任、道德、老年、政治学和其它主题。虽然他的作品相当多是原创的,但西塞罗写作的重点是将希腊的哲学思想翻译成拉丁文,以使罗马人从中受益。
罗马在西欧的统治崩溃后(一般认为是在公元476年),拉丁语仍然是学习和教育的通用语言,这一地位一直保持到18世纪。当古希腊原著在西欧佚失后,西塞罗的著作有助于维持古希腊经典的传承。
他有三本对制宪者们特别有用的书:《论法律》(De Legibus)、《论责任》(De Officiis)和《论共和国》(De Republica,或字面意思是《关于人民的事务》)。不幸的是,美国开国元勋们只有《论共和国》的片段——该书的大部分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遗失。这些片段是来自后来的学者,特别是希波的圣奥古斯丁(公元354—430年)著作中的引文或转述。
1820年重新发现了《论共和国》的主要部分,但为时已晚,无法影响到美国宪法的制定。
约翰‧亚当斯对西塞罗的追捧
在制宪会议上流传的约翰‧亚当斯关于共和制政府调查报告第一卷中,大量引用了《论共和国》的片段。这些片段中包涵了西塞罗的一些见解:
• 法律建立在正义之上,没有正义的地方就没有法律。
• 一个国家(民众)不仅仅是大量的个人,而是一个基于共识的联盟。
• 最好的宪法混合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元素。
• 上层、中层和下层阶级的和谐就好比音乐会上乐器的融合。
• 非混合的政府会向腐败蜕化,尤其是暴政。暴政不是真正的共和制,因为共和制属于人民,而在暴政中,一切都属于统治者。
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宪法辩护》(Defence of 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中,亚当斯继续引用西塞罗的著述支持他的观点,即在一个混合政府中,贵族利益应该由元老院来代表。
这些主张大多为美国制宪者所赞同。
宪法中源于西塞罗的条款
西塞罗的观点不仅影响了制宪者。他的观点也反映在宪法的一些具体条款中。这些条款有:
• 将政府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部分,各部分之间相互制约(第一条和第二条)。
• 国会拥有“宣战”的权力,西塞罗认为这是卷入大多数武装冲突的必要前提(第一条,第8节,第11款)。
• 第一条中对溯及既往的法律禁令(第9节第3款和第10节第1款)。
• 对财富再分配和取消债务的限制,特别是在第一条第10节。
• 促进“公信力”理想的条款,即政府官员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自己服务,如第一条第8节第1款,旨在只批准为“大众福利 ”而不是为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征税(pdf)(pdf)。
• 促进政府公正行事的“公信力”理想条款(例如,第一条第9节第6款)。
• 第八修正案,禁止超过与犯罪相称的刑罚。
下一篇文章
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将讨论亚当斯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解释西塞罗思想时犯的一个错误。然而,文章的大部分内容聚焦于制宪者如何利用西塞罗的名声和引用其著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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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罗伯特‧G‧纳特森(Rob Natelson),前宪法学教授,丹佛独立研究所宪法法学高级研究员。
原文:The Ideas That Formed the Constitution, Part 7: Cicero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本文所表达的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反映《大纪元时报》的立场。
责任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