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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过 保育动物逸失围捕费用由饲主负担

图为六福村的沸沸。资料照。(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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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去年六福村东非狒狒逃跑,最后被枪杀死亡,引发社会关注,行政院院会在15日通过农业部拟具的“野生动物保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保育类野生动物逸失围捕费用由饲主负担之规定,并加重未通报或未积极围捕的罚则。

另外,增订内容还包括:删除现行例外得使用兽铗的规定,全面禁用;增订原住民“非营利自用”狩猎的要件、“备查制”及未经许可猎捕保育类野生动物的行政罚;扩大得没收、没入犯罪或违规相关物品的范围。

农业部表示,兽铗因会造成误触动物的严重伤害,“动物保护法”已明文禁止兽铗之制造、贩卖及使用,且不论是农民防治兽害或是原住民族狩猎,均有其它工具可替代,实务上亦已极少使用,因此本法纳入相同规范,全面禁止使用兽铗。

他们说,鉴于保育类野生动物逸失围捕,可能造成国家社会资源耗费,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增订饲主通报义务、围捕所需费用由饲主负担之规定。

另因围捕过程可能引发社会及民众之不安、恐慌,甚至影响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爰加重保育类野生动物逸失未通报当地主管机关或未积极围捕之罚则,以防范类似案件一再发生。

此外,农业部说明,司法院释字第803号解释肯认原住民狩猎文化权利及环境生态保护均为宪法所保障的重要价值及法益,应力求其平衡。

原住民族基于传统文化利用野生动物之行为,倘为非定期性、无法事前预知的申请,应有多元弹性措施,以尊重其传统狩猎禁忌、贴近实务需求,故于本法增订原住民“非营利自用”狩猎的要件,以及如出生或除丧礼俗等狩猎需求的(事后)“备查制”。

他们说,依本法现行规定,原住民基于传统文化、祭仪,未经申请许可猎捕“一般类”野生动物,应处行政罚锾;但若未经申请许可猎捕“保育类”野生动物,却无明文规范,导致以往偶有原住民因此受司法追诉及判刑。

农业部说明,原住民狩猎文化权利既受宪法所保护,实有必要针对未经许可猎捕保育类野生动物明订其行政罚,避免对原住民族传统文化狩猎行为课以刑责,并兼顾野生动物保育。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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