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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网售”违法 高市查获11件依法裁罚

高市府卫生局查获网购平台虾皮上有卖家违法以中药材名义贩售中国红枣。(高市府卫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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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1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维护民众用药安全,高雄市政府卫生局查察网路违规贩售及广告中药材行为,统计自2024年至今年9月底止共查获11件,包含红枣、人参等品项,其中多数违规均为民众误把中药材当作食材,或误以为中药材可在网路上交易,均依违反《药事法》相关规定裁处。

高市府卫生局指出,中药材属于药品,依法不得于网路、电台或电视购物频道等通路贩售,但我国饮食文化具有食药同源的特色,民众常将中药材作为药膳、食补或香料使用,易误认为中药材是食品而随意在网路上贩售,以近年查获的11件网路贩售案为例,包括桃胶、丁香、天麻、杜仲、甘草、何首乌、黄耆、红枣、丹参、人参等品项。

根据卫生福利部中医药司公告,有37种中药材可同时作为食品使用,如枸杞、红枣、山药、莲子等。卫生局表示,除了这37种品项得以食品名义贩售外,其余中药材如杜仲、桃胶、何首乌、黄耆、丁香、甘草、天麻、丹参、人参等,均应依《药事法》规定由合格药商于实体店面贩售。

卫生局呼吁。中药材视为药品管理,民众切勿听信谣言、随意从来源不明的网路平台或私下管道购买,以免滥用误食、影响健康。同时,中药材应至合法药商购买,若有疾病问题应寻求合格专业医师诊治,有药物问题则应寻求药师咨询,坚持“不信、不听、不买、不吃、不推荐”的五不原则,共同守护自身及家人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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