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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诬告 二审改判六个月

图为高虹安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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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7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停职中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旅美教授陈时奋质疑其博士论文抄袭,提告对方不成后,对方控高虹安诬告罪,高虹安一审被判10个月,高等法院31日二审宣判,认为高虹安整体恶行并未达一审判决认定的重大程度,应撤销改判为六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高等法院表示,高虹安明知其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博士论文内容大篇幅原文抄录被告与资策会同事、指导教授合著之期刊论文,且刻意不加任何注解说明,使研究者无从知悉该部分内容实际上来自本案期刊论文及共同作者贡献程度等事项,而涉及侵害学术伦理、资策会著作权之争议问题,故本案事证明确,被告系犯刑法第169条第1项之诬告罪。

高等法院认为,高虹安行为固有不当,但自诉人指述“本案博士论文3分之2来自本案期刊论文”确实较夸张,且关于“与指导教授合谋”等评论则较为严苛,而高虹安事后有表示“减缩告诉范围”,使自诉人所受损害有所减轻,考量上情认为高虹安整体恶行并没有达到如原审判决认定的重大程度,自应将原判决予以撤销改判。

高院合议庭认为,高虹安为免影响自身选情,恣意以不实事项诬告他人,具相当恶性,且迄今仍否认犯罪,难认态度良好,但念及上情,参酌诬告罪一般量刑倾向后,改判处有期徒刑6月,期能诚心反省悔悟,改过自新。◇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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