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8日审查“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条文修正草案”等案,包含以言语等方式对敌人为效忠之表示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防部表示,修法目的是补强军人违反效忠国家义务法律规范;立委建议,法律应该要更有明确性;司法院则说,“效忠之表示”其涵义甚广,建请再酌。
行政院版的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条文修正草案规定,以言语、举动、文字、图画、电磁纪录、科技方法或其他方式对敌人为效忠之表示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防部书面报告表示,鉴于近年发生现役军人对敌人表示效忠情事,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相关法制确有检讨及修正之必要,因此推动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条文修正草案,加重降敌罪刑责,并增订对敌人为效忠之表示罪,期能确保国家安全及军事利益。
司法院书面报告指出,“效忠之表示”其涵义甚广,为避免过度扩张可罚性范围,似宜就本条第5项所载“…对敌人为效忠之表示者”增加适性犯要件,例如补充为“…对敌人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者”。
司法院建议,若不足以生军事上之不利益,则以陆海空军惩罚法所定勤务上或勤务外违纪行为加以规范即可,此等层级化处理亦较符合 比例原则及刑罚之最后手段性,故建请再酌,惟仍尊重权责机关及立法院之意见及决定。
立委王鸿薇表示,基本上同意修法方向,但是让法律更有明确性,不然很容易变成文字狱、网路狱,一下子就触法,然后被判处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司法院已经给予很中肯的建议,若法律不够明确,这就会跟很多人担心的一样,这会不会很容易入人于罪。
立委庄瑞雄指出,司法院提到该草案的构成要件可能不够明确,也提到是否会有违反比例原则的问题,这是不是司法院的忧虑?司法院刑事厅副厅长顾正德表示,因为行为态样太多元,若能够加适性犯的要件可以比较精准的打击,不会处罚到本来没有臆想到的行为。
国防部法务司长吴逸圣说,司法院的建议不是没有道理,但双方考量论点不大一致,说实在话,向德恩案对现役军人的冲击很大,因为忠诚国家就是军人最重要的义务,“如果对国家不忠诚,就不应该来当军人”。
吴逸圣强调,他们是捍卫国家的军人在第一线操作武器、保家卫国,若从你的嘴巴表示出来要效忠敌人,全国人民不会接受这样的说词,因为这种说词马上就会被敌人拿来渲染,作为心战或利用扩散的作为,这样真的很容易打击国军还有全体人民的士气。
庄瑞雄认为,法律若没有订明确,不同的法官就会作出不同的裁决,这会天下大乱,如:游走在两岸的艺人如果在当兵时发文祝贺中共国庆,是否要提高到七年?他相信没有法官会判到七年,而且有些艺人会说那是经纪人(发的),期待构成要件更具体。
责任编辑:陈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