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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拟开放驾舱机车 驾驶需有小型车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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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2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顺应车辆产业发展及接轨国际,交通部日前预告修法,规划开放具封闭式车室及方向盘式转向系统的三轮机车(驾舱机车)于国内行驶道路使用,规定领用机车车牌,但驾驶资格需有小型车以上驾照,路权比照小型车,但不得行驶国道和快速公路,最快下半年开放。

交通部2日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明定具封闭式车室及方向盘式转向系统的三轮机车,简称驾舱机车,车辆种类将跟欧日相同定位为“机车”,领用机车号牌。

交通部指出,这类三轮机车已有在国内正式领牌行驶道路使用的实绩,其车身具包覆性具有较高安全性与安全性,车身小保有较高机动性,可提供民众出行多元运具选择,交通部与相关用路人团体讨论获有共识,因此预告修法草案,正式对外听取各界意见。

不过考量驾舱机车操作介面采方向盘操纵、脚控油门及刹车踏板、手动挂档等,形式接近于汽车介面,交通部规划,驾舱机车驾驶资格将参考日本,需领有小型车以上驾驶执照,若仅领有机车驾驶执照者,不得驾驶驾舱机车。

此外,交通部修法也明定驾舱机车行驶路权跟比照小型车行驶规定,但不得行驶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行驶使用时,驾驶和乘客皆须比照小型车系安全带,无须戴安全帽。另考量驾舱机车车身规格及开启车门方式未必得停放于一般机车停车格位内,因此定明驾舱机车得停放于汽车停车格。

因应驾舱机车与汽车同样具有方向盘、车窗、安全带、雨刮等设备,为确认功能正常,交通部修法也增订驾舱机车出厂年份未满5年者,免予定期检验;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至少检验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检验2次。黏贴隔热纸规定也将比照汽车纳管。

根据规定,若未依驾驶执照的持照条件规定驾车,如持机车驾照却驾驶驾舱机车,将可罚新台币6,000元到1万2,000元罚锾,若无照驾驶则可处6000元到3万6000元罚锾。

交通部说,该草案预告期60天,搜集各界意见后,加上后续法制作业期间,最快今年下半年就上路。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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