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中油炼制事业部前执行长徐汉涉贪2,160万元,桥头地院今年3月间重判25年,但他早在宣判前4天破坏电子脚环逃逸。桥头地检署查出,他于去年底就开始谋划逃亡,透过友人林姓通缉犯安排藏身处,在林姓女友协助下勘查逃亡路线,当天领了20万元现金放身上,准备随时潜逃至中国。
桥检指出,徐汉与林男于2025年底谋议,以6万元购买一辆权利车作为逃亡时代步工具,并由林男找寻隐蔽之藏身处所躲藏,视情况让他偷渡至中国。今年2月,林男找到台东山区一家未对外营业的“休闲农庄”,3月8日独自场勘后支付订金6千元,将车、房都安排妥当。
而林女则于今年3月15日,开着自己的车搭载徐汉、林男,前往參拜之屏东县万峦乡中正路庙宇附近勘查地形,模拟高雄-潮州-万峦之逃逸路线;隔天,她又开车载着徐汉至2家银行,分别提领10万元作为逃亡资金,至此已完成事前准备。
直到3月19日,徐汉一早便带着砂轮机从左营搭乘台铁区间车至屏东潮州,再搭计程车至万峦,于某处桥下破坏电子脚环并丢弃,随即驱車前往台东藏匿。不过,徐汉在山里躲了6天,就被检警查缉到案。
全案侦查终结,桥检认定徐汉涉嫌毁弃及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物品、弃保潜逃等罪嫌,20日依法起诉。考量他犯罪手段周密、计划完整,规避司法追诉之决心极为坚定,不仅侵害国家刑罚权之实现,更严重破坏科技设备监控制度及替代羁押制度之功能,建请法官从重量处有期徒刑3年6月。
至于林女及林男,涉嫌共同毁弃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物品、藏匿人犯及帮助弃保潜逃等罪嫌重大,均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审酌,林男參与程度深且居于关键角色,犯后犹卸词矫饰,避重就轻,建请法官从重量处有期徒刑2年6月;而林女在整体犯罪计划中所居地位及实际作用较低,且已在侦查中坦承犯行,爰请法官从轻量处有期徒刑6月。
此外,检察官认为,徐汉是因预见自己可能遭判重刑才决定逃亡,虽然一审宣判25年刑期,但仍未定谳,徐汉面临重刑的压力未减,再次逃亡诱因甚高;再加上他有规划逃亡、规避监控及寻求他人接应之能力,且已具有逃亡成功经验,若不羁押恐难以确保后续审判程序,建请法官裁定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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