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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欧祥义╱台北报导〕台电输电线路线下补偿费计算方法定案,凡是6.9万伏以上线路经过的土地,不论是新设或既有线路均可获得补偿,初估补偿总经费289亿元,将由台电自行吸收,电费不会因此调涨。
线下补偿费办法已列入电业法修正案中,可望在立法院本会期三读通过,根据台电与立法院协商的补偿办法,34.5万伏超高压导线两侧外缘外加4公尺,6.9万伏及16.1万伏导线两侧外缘外加3公尺,补偿费率依当期土地公告现值的5%计算。
台电目前6.9万伏以上既设线路为6241公里,兴建中的六输计划估计有1117公里,依此规模估算,台电须付给线下补偿费约289亿元。
台电强调,设置线下补偿费目的在解决输电线路用地取得,并保障线路通过土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6.9万伏以下配电线路原则不列入考量。
对于既有线路是否给予补偿,曾引发观点不同的论战,部分人士主张就法理与法律不溯既往的原则,补偿范围应仅限于新设路线;可是台电主管认为,若只局限对新设路线补偿,可能造成既有线路土地所有权人反弹,造成更大的抗争事件,对电业经营带来不确定因素,因此决定不论新设或既有线路均有补偿。
因为缩小补偿范围,使得线下补偿金额较原先估计超过千亿元的规模少很多,台电表示,这289亿元将自行吸收,不会反映在电价上,可是为避免一次支付造成台电财务负担,台电打算对既有线路线下补偿采分期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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