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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业事故赔偿 上限调为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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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文仪╱台北报导〕为保障旅客权益,交通部昨天与客运业者、消基会等相关单位研商,决定将汽车运输业事故赔偿上限,由现行的一百二十万元提高为二百五十万元;同时将修法要求游览车、客运业、公车等营业大客车强制投保乘客责任险,保险金额可能在一百万至一百五十万元之间。

  在尊龙客运发生火烧车意外后,由于大客车车祸频传,旅客却未必能得到合理赔偿,立委因而要求交通部检讨提高理赔标准,交通部昨天邀集汽车运输业公会等代表,与消基会、财政部等相关单位共同开会研商,终于决定理赔上限“加倍”。

  根据“汽车运输业行车事故损害赔偿金额及医药补助费发给办法”,目前计程车、公路客运、游览车、公车等汽车运输业,肇事死亡理赔金额最高一百二十万元,重伤八十万元、轻伤四十万元;交通部昨天决定将死亡理赔上限修改为二百五十万元,重伤赔偿也提高为一百四十万元,轻伤四十万元维持不变;修改办法待交通部法规会等相关程序通过后,即可正式发布实施。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客运业者认为目前航空理赔标准为三百万元,因此就规模而论,陆上运输合理赔偿上限应在二百万元以下;但消基会则主张赔偿额度应达五百万元,最少也要有三百万元。

  路政司指出,在调查整理法院相关车祸判决金额后,发现多在二百五十万元上下,因此昨天最后决定以二百五十万元,做为双方争议的折衷点,消基会虽不满意、但勉强可以接受,业者也未再强烈反弹。

  路政司强调,目前强制汽车责任险的死亡理赔上限是一百四十万元,如果赔偿金额提高为二百五十万元后,中间的差额势必要由业者自行负担,为确保旅客求偿有望,将修改公路法要求游览车、客运业、公车等载客人数较多的营业大客车,强制投保乘客责任险。

  路政司表示,台北市已要求公车投保一百五十万元的乘客险,游览车也有一百万元的旅客保险,很多国道客运业者甚至投保二、三百万元的乘客险,因此未来强制投保乘客险的额度,可能在一百万到一百五十万元之间,实施时程则必须视立法院修法通过时间而定。

  路政司强调,理赔金额只是提供旅客及业者和解的参考标准,确实赔偿金额应看肇事责任等因素决定,如果受害者对理赔额度不满,仍可透过民法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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