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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战:陈吕同意即可验票 政院:司法验票岂可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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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田世昊╱台北报导〕国民党主席连战昨天表示,国亲不排斥修法进行行政验票,希望行政验票与司法验票能双轨并行,他强调,现行法律规定,只要当事人陈水扁、吕秀莲同意,派代理人到高等法院做笔录,马上就可以进行验票,国亲联盟希望中选会也能立即会同检察官及双方监察人一同验票。

 连战也表示,在枪击事件真相未明之前,国亲联盟已提出选举无效之诉,中选会在法律上是被告的地位,中选会周五不应公告总统选举结果,就如同美国总统布什当年与高尔在佛州选票的争议,最后在最高法院判决后,美国才公告总统当选人。

 连宋两人昨晚召开记者会表示,总统大选至今很多真相未明,很多争议未解,选后不但验票没见行动,枪击事件的真相尚且无法水落石出,他们再度希望能尽速与陈总统见面,表达群众诉求,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陈水扁表示希望总统府前的群众能先散,连战说,“人民有这么可怕吗?”连战认为,国亲同意立法院修法,建立制度,但不能以此做为“缓兵之计”,旷日废时。

 民进党批评国亲不接受修法进行行政验票,根本是故意捣蛋,连宋阵营委任律师黄珊珊表示,行政验票与司法验票有极大落差,行政验票只是民进党的烟雾弹,外界以为行政验票是最快的方式,但实情却非如此。

 黄珊珊指出,执行行政验票的是中选会,而中选会是这次国亲提出“选举无效之诉”的被告,不仅身份冲突,执行验票也“毫无公信力可言”。

 其次,她强调,如果行政验票对于有效票、无效票的再认定有歧见,或是对冒领的幽灵选票等争议,届时不是又要回归司法判决,反而拖延时间;如万一行政验票的结果,导致选举翻盘,不利的一方不服再提出诉讼,还是又走回司法途径,这才是真的没完没了。

 黄珊珊表示,现在只要总统同意派代理人赴高院做笔录同意验票,立即就能进行司法验票,取得最后判决的效力,一次到位解决目前争执的问题,这也是为何连宋两人要求在廿四小时内晋见总统,四十八小时内同意验票的缘由。

〔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有关泛蓝提议只要争讼两造同意便可验票,行政院指出,此事须符合多项条件,关键在于连宋是否愿意,同时也要提出确切的事证,而选举诉讼成案后,并要取决法院判决,整个过程最后将会走回“司法验票”途径。

 行政院法规会主委陈美伶表示,按照在野政党最新说法,若要循此途径重新验票,诉讼两造的中选会与国亲阵营都必须认定“当时计票有问题”,法院才会加以勘验或采取验票,至于如何验票与程序等,还是要靠证据,指出哪些投票所或票匦,并非双方同意就可以全面验票,这是两回事。

 至于国民党主席连战提出重行选举诉求,陈美伶说,条件之一是候选人死亡才可进行,另外就是提出选举无效之诉,但后者必须等到法院判决选举无效;同时,选举无效是选务机关办理选务有违法情事,除要有作票情形或计票错误,还必须“有影响投票结果”,法院才会加以判决。

〔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连战在记者会中表示只要陈水扁、吕秀莲同意并至高院作笔录,即可进行验票。对此,法界人士指出,是否验票,必须由法院开庭后才能决定,而且,连宋所提的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的本诉,昨天已遭高院驳回,故“本诉”已不存在,目前仅存在的是“保全证据”(即查封选票)的部分;如此,本诉已无,则勘验证物(即指验票)就无实益;法界人士认为,连战的说法,在法律实务上并不可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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