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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问答(158) 偷渡的同美国公民结婚也不能办绿卡

2005-01-21 04:5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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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一百五十八﹕我是1999年偷渡来美的﹐与男友同居五年多并生一女。期间我没有申请过政治庇护等来办理身份。至今我只有一本空白(没有任何签证)的中国护照。

男友现正在考公民入籍﹐我想等男友入籍后与他公证结婚才准备申请我的身份。听人家说现在在美国申请要先被遗返回自己国家﹐在自己国家问话通过后才可以正式来美。请问是这样的吗﹖

如果男友未能通过公民入籍考试直接用绿卡申请我可以吗﹖

因男友在填考公民入籍资料时是写未婚。如果我现在就与他公证结婚再马上申请我﹐是否有麻烦﹖请您告诉我应该怎么做。

解答﹕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现在就申请I-130﹐另一个等你男朋友﹐即孩子他爸﹐成了公民后再结婚。后者较好。因为这样做﹐你的情况不必暴露给移民局。

问题是由于你是偷渡入境﹐没有遇到245(i)这样的法律即使丈夫是美国公民也是不能调整身份的。所以﹐你什么也不用做﹐也做不了。只是把婚结了﹐静等着245(i) 这样的法律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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