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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府:台湾与外国签约行政院会通过要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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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素蓉台北二十八日电)电子媒体昨天提出一份台湾与泰国签订泰劳聘雇协定,并函请总统府秘书长查照转呈的资料。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陈文宗今天表示,外交是总统职权,台湾与外国签订协定,行政院会通过后,要送总统府呈报总统,这是惯例。这份公文是由第一局局长赵麟代看,陈水扁总统本人没有看。

陈文宗中午表示,台湾与外国签定协定或备忘录,经行政院会通过后,必须由行政院送请总统府,呈报总统,这是政党轮替前,早就行之有年的规定。

他指出,类似这种由行政院呈请总统府的协定案,民国八十八年有七十八件、八十九年有四十六件、九十年有六十一件、九十一年五十六件、九十二年五十四件、九十三年六十件、九十四年至今有五十二件。

陈文宗表示,政党轮替前,相关与外国协定都是报请总统了解。二OOO年后,为加速公文流程,已减少公文程序,由第一局局长代看,再会给总统办公室,总统本人看不到。

因此,他说,以这件公文为例,是由赵麟代看,当时的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也有看,总统本人没有看。

陈文宗指出,不愿说这个叩应节目误导,但节目的确提供不实讯息。

另外,陈哲男昨天发表声明,对九十一年十一月二日未请假到韩国,表达歉意。

陈文宗表示,陈哲男已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公务人员请假规定,府方今天会依公务员惩戒法,将陈哲男案送监察院处理。

他说,陈哲男坦承没有报备出国、且出入赌场、总统府也没有请假纪录,已违法公务人员服务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陈哲男虽已是离职公务员,但公务员追责期是十年,仍可依其公职生涯,根据相关规定,得移送监察院处理。

媒体记者询问陈总统是否要负起识人不明责任?陈文宗表示,他无法代总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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