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书献给 走向未来纪元的人们

《静水流深》(10)第三部 三进拘留所 1

第一章 我不入地狱谁入
曾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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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平常心

   1999年12月25日晚,吴兵第三次上门,一屁股坐下来,不紧不慢拉开家常。先是说,他九年前就写了入党申请书,可是这份申请书揣在兜里九年多,也没往上交,为什么呢?“我看着好多党员还不如我呢,好多坏事都是党员干的”。

   但最近他还是将入党申请书交了。“没办法呀!在这一行干,想得到提拔,不是党员行吗?总不能一辈子都当小民警吧?当小民警也不打紧,可现在什么都跟经济利益挂上钩,没有官衔钱就少得很,儿子一天天大了,花钱的地方多了,没钱怎么行?”

   然后他说:“现在这社会也乱了,就说我们局长的儿子吧。刚十几岁,就学会吸毒,没多久就把家里的钱吸光了。别看局长在局里挺威风,拿自己的儿子就没辙,最后两口子狠心,送戒毒所吧。”

   儿子听了,绝望地冲进厨房拿出菜刀,“当!”地一刀就将自己左手的大拇指齐跟跺下来。

   局长尽速叫车将儿子送到北京最好的外科医院,好歹算是接上了。儿子伤好些还是将他送到戒毒所。过了几天当妈的不放心,到戒毒所探望。儿子见到爹妈,一上来就说:“给五百块钱!给不给?”好象只要有五百块,在戒毒所照样能弄毒品抽。

   局长犹豫着,儿子“唰”地一下,就将刚刚接上的大拇指又拽下来……。

   听到这,我的心也像被谁冷不防地拽走一块似地痛,做父母做到这个份上,真是生不如死啊……。

   吴兵停下来,从兜里摸出一支烟抽着。我问他:“你儿子几岁了?”

   “三岁,刚上幼儿园。我常想,如果我儿子长大后也学坏,我可怎么办?”

   看他发愁的样子,不由也暗叹口气。我女儿的小学离家只有五分多钟路程,可是这五分钟里,她就要经过两家打着“美发店”、“按摩院”旗号的变相妓院。当她无邪地看着那些浓妆艳抹站在门口招揽顾客的“小姐”时,我又何尝不曾担忧?

   闲聊到此,吴兵终于切入正题,他说这两天外面有点乱,让我们最好别出去,我问他到底有什么可乱,他支吾地说:“今天不是圣诞节嘛,外面乱。”

   我反问:“圣诞节有什么好乱的?”

   他说不出什么道理,只是坚持反正这两天别出去。我说,放心吧!我们绝不会不动脑子胡来的。

   他走后,我和先生议论,这个政府这样下去不把自己折腾垮才怪,过个圣诞节也要这么紧张,至于吗?

   第二天一早,12月26日,安秀兰又打电话给我,说今天可能真的要开庭审法轮大法原研究会成员了。我刚想问她消息确切否,突然想起昨晚吴兵到家“打招呼”的事,这可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说明今天必定开庭无疑。

   上次假开庭已抓了一千多人,这次真要开庭,再去会怎样?不用想也知。然而我要去为法轮功说句话的决心已下,心里十分平静。

   《西游记》说,假扮唐僧的孙悟空将胸膛剖开时,骨碌碌滚出一大堆心:悭贪心、利名心、嫉妒心、计较心、好胜心、望高心、侮慢心、杀害心、狠毒心、恐怖心、谨慎心、邪妄心、无名隐暗之心、种种不善之心……都是修炼人应去掉的执着心。我悟到应站出来卫护真理后,怕心、欢喜心、显示心、争斗心和冲动的情绪也一一暴露,直到这时,我才感到那些心都消失了,胸中只剩一颗平常的心,一切都变得很平常、很容易。

  看到宇宙真理

   以前从未坐牢,不知该带些什么,只胡乱找了两包卫生棉带上。

   我再次问先生:“你去不去?”心想他若不去我就自己坐地铁去法院。

   他似乎没怎么多想就说去,那天是星期天,我们正在装修新买的房子,本来说好要一起去买装修材料。

   开着车,我们来到位于石景山区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附近。老远就看见法院所在的那条街上三步一哨,五步一岗,戒备森严,汽车根本进不去。

   我们开着车兜个大圈子,将车停在附近居民住宅区,然后步行前往法院。

   法院所在的这边禁止行人通过,因为开庭已经戒严,堵在街头的警察让我们从马路另一侧走。

   我们从法院对面的人行道走到法院对面。我看见法院门口有一辆大公共汽车,闪过一念:怎么法院门口还有公共汽车站啊?

   马路中间站着一个警察,先生对我说:“你先去问他今天审不审案,让不让听,我去给吴兵打电话,从他那儿打听打听。”

   我走到警察面前问他:“请问今天审案吗?”

   “你想干嘛?”

   “我想旁听。”

   “是炼法轮功的吗?”

   “是。”

   他突然提高嗓门,看着马路来往的人问:“还有谁是炼法轮功的?”

   一男一女两年轻人手拉手走上前说:“还有我们。”

   先生也不知何时走过来,与我们站在一起。

   警察一边审视马路对面行人,一边高声问:“就你们四个吗?”

   不再有人答应。警察说:“你们四个跟我来。”

   我跟在他后面,连声问:“让听吗?让听吗?”他却不答。

   没走几步,来到刚才看到的公共汽车门口,警察说:“上车吧。”

   我们才反应过来,原来这就算被抓了。不知是谁抗议:不让听不听就是了,为什么抓我们?

   警察堵住我们的退路说:“上车。”

   一上车我就看见安秀兰,她也被抓了,其余的人我都不认识。

   大公共汽车跟“7.20”那天一样,很快就装满被抓的人。我们再度被拉到石景山体育馆门口排队,一个一个登记。

   登记到我时,警察听我的文化程度是硕士研究生,似乎吃了一惊,放下笔问我:“你炼功看书吗?”

   “看。”

   “你看到什么?”

   我看着他的眼,一字一句告诉他:“我看到宇宙的真理。”

  “合法”的“非法”聚集

   登记完,警察没像“7.20”那样把我们关进体育馆。他们临时在体育馆外墙贴上一些纸条,写上各区名字,每隔几十米贴一张,让我们自己找到自己所在的区,站在纸条处等候发落。

   警察和工作人员忙成一团,一会:“怎么还有通州的!”一会又听见:“怎么还有佳木斯的!”佳木斯几乎快到中国边境了,他们没想到那里也会来人,所以没有预备纸条,只好现写,边写边骂人。

   半个多小时后,吴兵开着警车赶来。他的脸黄黄的,见到我们劈头就说:“你们这下可把我坑惨了!昨晚咱们聊得好好的,我跟所长拍胸脯保证我这两个人不会出问题,早上我懒了一下没去堵你们,你们倒好,全给我跑这儿来了!让我怎么跟所长交差?”

   那天与我们同一“片”被抓的,还有一个中年妇女于杰,她在一家已停产的蜂窝煤厂上班,她丈夫也炼法轮功,只因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给总理热线(注1) 打了电话,说不该镇压法轮功,就被开除工职和党籍,两口子带着十几岁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

   警车拉着我们三人在路上飞驰,回到我们所属的永定门外派出所。这次与前几次不同,一进派出所就先让我们签“传唤证”。吴兵脸色越来越难看。

   录完笔录,我们被关入一房间,里头已有四个人,她们也都是法轮功学员,昨晚就被管片民警带到派出所“看管”。

   看守我们的警察似乎忙不过来,一会儿就走了。门口看守的换成一个胳膊上戴着红袖章的居委会“治安员”之类的人物。

   我们被关屋里一整天。从交谈中了解,她们四人之前都已“光顾”过拘留所,所以一有风吹草动,片警就将她们关起来,免得她们再“犯错误”。

   那天是我自镇压以来,第一次这么长时间和其他修炼人一起交流、谈心。有意思的是,我们七人若是在外面这样一起谈论法轮功,立刻就会被视为“非法聚集”而逮捕,现在却是他们将我们抓到一起“聚集”。不知这种聚集究竟算“合法”还是“非法”?

   晚上八点多,吴兵将我和先生叫到另一间屋。他看着我们叹了口气,对先生说:“给老太太打个电话吧。”

   先生问:“你估计得多久?”

   “不知道,得等上面的精神。”

   先生掏出手机,拨通家里电话,含糊其词对婆婆说:“妈,我和曾铮可能要出去几天不回家,您一切小心,别等我们了。”说完,没容她问就挂上电话。

  初识失去自由

   打完电话,我们被带上囚车,与我们一起的还有于杰。我们三个因是从法院门口抓的,所以性质严重,这就算被拘留了;昨晚进派出所的四人,因没有机会“犯错误”,不久就被放了。

   囚车行驶在昏黑的路上,我才感受什么叫失去自由。街上行人和囚车外的景物模糊,像另一世界,恍然如梦。

   先生倒还在现实之中。他又掏出手机让我们的同事帮忙请假,最后居然还没忘打给装修房屋的工头,告诉他装修材料没买来,让他先干别的。一个老警察喃喃地说:“打吧,打吧,一会儿到了拘留所就不让打了。”

   我本以为拘留所离城区很远,谁知没多久就到了。

   天太黑,看不清周遭景物,只觉车停在一个大院里。紧闭的铁门前,站着荷枪实弹的武警,门前一米多远的地上,划着黄色警戒线,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

   昏暗的灯光下,我们进入大铁门,里头便是铁网高墙所包围的“崇文区看守所”。


   我们被带到“羁押区”的“收押室”,登记后就算被“收押”。收押室有一面墙的上半部是玻璃窗,透过玻璃能看到收押室隔壁的“监控室”,里面有好多闭路电视,一面墙上密密麻麻挂满小木牌,牌上写着在押人员的姓名和所在牢房。

   收押室的警察不紧不慢翻着我们的档案,隔壁监控室一个警察突然叫:“真他妈的不要脸!大冬天的,露着大屁股睡!”

   顺着话音望去,只见说话的警察正盯着一台闭路电视,屏幕上有一群女子在睡觉,其中一个大概翻身时把被子蹬掉,只穿着三角内裤和胸罩的胴体赫然裸露在监控室的男警面前。警察嘴里骂着“不要脸”,却是一脸兴奋和意犹未足。原来每间牢房都有摄像机探头,牢房的一举一动都能通过闭路电视传到监控室的警察眼里。

   收押室的警察翻完档案,拿出一些表格让我们填写,马上有人抓过去看啧啧称奇:“呵!两口子一起进来,还都是研究生!”

   听得出,说这话的警察心情非常复杂,不明白研究生也炼法轮功?这法轮功只怕还真有点门道.两口子一起进来,家不要了?跟政府作对有什么用?白读这么多年书,读呆了!……

  白菜游泳配窝头

   填完表格,开始检查我们随身物,除了手纸,任何东西都不许带进去,连头上的发夹、衣服的金属钮扣饰件都要拿下来,皮鞋也要脱下光着脚进去,据说是为了防止踢人;过滤金属对象,是防止你想不开吞到肚里自残。

   我们三人一无所有光着脚站在原处。我的发夹被拿走,长发披散。这时女警带来一个穿着粉红色内衣年约三十岁的女子。她在一群绿制服的警察中间,身上的内衣特别扎眼。

   我猜不出她是什么来头, 突然灵光一闪,想起安秀兰给我看过一些资料,打印自海外法轮功学员在镇压前一个多月刚建的《明慧网》,其中有许多是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拘留所的经历,曾提到“牢头”,也称“号长”的人物。是的,这个身穿内衣的特殊人物一定是个“号长”。

   我没猜错,她果然是这里一个“红人”。中国的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实行的都是犯人管犯人的制度,看守所每间牢房有个“头”,正规称“学习号”,意思是代表其他人学习牢里诸多规矩,犯人称他们“号长”,“牢头”,或“头板”等,每个看守所称呼不一。警察靠他们管理各号,他们在犯人中很有势力。

  除了“学习号”,还有“劳动号”,也叫“筒道长”,地位更高,只有他们可以在牢房外参加“劳动”,如打扫卫生、替警察洗衣服、发饭、发水等,他们能与警察直接接触,警察不便干的事都交给他们去办。由于他们的“贡献”大,往往还能减刑。很多都是家里有“托” 的,一般犯人谁也不敢惹他们。

   看守所就像一个复杂的小社会。有人家里有“托”(注2),在这里过得很“滋润”;有人靠着在社会混出来的狠劲欺压别人,从别人那儿“切”(注3) 钱、“切”东西,好歹也能给自己“改善”一下“生活”;家里无权无势、没钱、老实的很受欺负。

   在法轮功学员进来之前,一般是经济犯“社会地位”较高,其次是打架、杀人、抢劫的、贩卖黄色光盘等;然后是吸毒的和小偷,地位最低的是卖淫和嫖娼。在北京的看守所,外地人也比较受欺负。总的说来,罪行越重反倒越威风,因为罪行越重,意味他在看守所的时间越长,资格越老,“多年媳妇熬成婆”,不欺负新来的欺负谁?

   我刚琢磨出这个身穿内衣的人是“号长”,女警便勒令我跟她进去,我明白我就要与先生和于杰分开了。

   我回头看先生一眼,他忙将兜里揣着的一条小手绢塞到我手里,眼中是我形容不出的神情。

   小手绢成了我唯一的“财产”,我将它捏在手里,跟着女警和“号长”顺着监控室外的走廊往监狱深处走去。

   没走多远来到一道大铁门前。女警按响门铃,值班的警察开门放我们三人进去。进了大铁门,有几条过道呈放射状,每个过道都一面是墙,一面是一字排开的牢房,这些牢房属于同一“筒”。

   我被带到最右边“东一筒”的警察值班室,“号长”二话不说,伸手就进我衣服里面一阵乱摸──这就算是搜身了。

   搜完身,我被带到一个牢房前。牢房外有两道铁门,一道实心门,一道栅栏门。我在拘留所“学”到的第一个“规矩”是:永远不许用手碰门,否则视为逃跑!


   警察替我打开铁门,我就进了牢房。

   这是一间只有十平米左右的房间,除了一条不足一米宽的过道,其余就是一张大炕,犯人称它“板儿”,晚上睡觉、白天“坐板”,吃饭、休息全在上面。过道尽头有一洗脸池,对面是便坑。便坑与“板儿”之间是透明玻璃,上厕所的任何细小动作,外面全看得见,据说是为了防止有人趁上厕所自杀。我发现我不仅失去了自由,也没有隐私可言。

   所谓“坐板”,就是一字排开坐在“板儿”的边沿,腰板挺直,两腿并拢,双手放在膝上,不许动,不许说话,不许上厕所。一般是从早上八点开始坐板,坐到十点多吃饭,吃完饭接着坐,到十二点结束“撤板”,然后下午两点又开始坐,直到五点,中间再吃一次饭。

   看守所一天开两次饭,定量是一人一天三个馒头,不够的只能加窝头,菜永远都是白菜汤,为数不多的几片烂白菜叶在汤里漂着,犯人称它“白菜游泳”。

   馒头一天只发一次,发的时候就是冷的。吃完第一顿,余下两个只能自己找塑料袋装着,冬天难免变得又干又硬,夏天弄不好就馊了。饭由“劳动号”拎到铁门外,再由号长接过来,由地位仅次于“头板”的“二板”发给每人。“二板”饭勺在手,权力很大。

   牢房的等级制度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严酷。“头板”睡在最靠门这边,依次是“二板”、“三板”、“四板”等,坐板、被褥、洗漱用具、饭盆摆放顺序、发饭、洗漱、上厕所的顺序…,都必须严格依序进行,谁要不小心弄错,或刚来还不适应,就要大祸临头挨打挨骂。

   睡觉时,一般是前四板占据一半的地方,后面不管有多少人,只能挤在一起,再不行就睡地上。

   牢房里的活就两种:打扫卫生和值夜班。打扫卫生包括擦板、擦地、刷洗脸池、刷便池、倒垃圾等,值夜班是为防止有人半夜自杀。两人值一班,两小时换班,谁干谁不干或干多少,都由头板说了算。

   这是北京的看守所,外地的拘留所也有要干活的。我妹妹说她们在拘留所里就被强迫用手一颗一颗挑选麦冬(一种中药),每人每天的定量很重。

   负责管理在押人员的警察称“管教”,一般白天上班,处理日常事务,晚上值班的警察称“班长”,任务是二十分钟巡视一次,保证没有自杀、逃跑、打架等事件发生。负责审案的警察叫“提审”,他们只管案件审理,不管犯人生活,与管教不属同一部门。


  无师自通“睡立板”

   入监第一印象是:怎么这么多烂被子?仔细一看,板上密密麻麻全是人,她们身上都盖着破被子,有的已经睡着。

   我一进来,立刻就有好多个脑袋从板上昂起来,好奇打量我,两三个声音同时喝问:“什么事儿进来的?”

   “法轮功。”

   “怪不得,你看她脸上一点也不起急的样子,早就做好思想准备了。”

   号长从板上坐起来,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你们法轮功都是好人,心都挺善的,你别给我们找麻烦,别在这儿炼功,别的我也不为难你。”

   号长吩咐我先别睡:“一会儿要提你。”“提我”就是一会儿要提审我。

   板上挤得根本没地方了,过道地上还睡了一个人,我只好坐在她旁边等着。房里有一股怪味。

   等到半夜,管教终于过来将我带到监区对面的“提审楼”。

   “提”我的是一个年轻女警,一看就是刚参加工作的,可能正因如此,她倒还守规矩,问话前先向我出示一张纸,上面写着在押人员可以享有哪些权利,一共有七八条左右,我只记住两条:可以有沉默权、可以请律师。

   像我这样的“案件”提问什么呢:你为什么去法院?谁让你去的?政府取缔法轮功你知不知道等。我一一作答,她公事公办记录下来,就叫我回去了。

   回到牢房,大部分人已经睡着,除了前四板,后面的人一个挨一个,根本就没有空隙了;号长指着一个地方说:“你睡这儿吧,跟她盖一床被子。”

   我奋力从两个人中间挤进去,发现只能侧身躺着,还得将两腿和全身绷得笔直,后来才知道,这种姿式有个专有名词,叫做“睡立板”。我无师自通找到这种最节省地方的睡姿。

   那夜我睡得很沉,连梦都没做。

   很快我就发现,同牢房的十四五个人当中,有两个法轮功学员,一个叫李心明,五十二岁,与她儿子一起去信访局上访时被抓,已关了二十多天。她儿子现在男监,被称作“小法轮”,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个头非常矮,只有一米四几,在修炼法轮功之前,他几乎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因为无法面对自己跟侏儒差不多的生理缺陷。修炼改变他的一切,使他成为一个快乐自信的人。他很有才华,被中央美术学院破格录取,正在上学,但现在坐了牢,不知能不能保留学籍。母子同时被捕,就跟我们夫妻同时进来一样,一时成了拘留所的新闻。

   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是从山东来上访的老太太,刚下火车碰到警察查问“炼法轮功的吗?”她说是,就直接被抓进拘留所,同行其他几人也被抓。听她说到这里,牢房里有人惊叹:“哎呀!怎么那么傻!你不会说你不是炼法轮功的?”

   老太太憨憨地笑着,我替她答:“她修的就是‘真、善、忍’,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能说假话!再说她来北京就是来上访,现在上访就被抓,早抓晚抓有什么区别?”好几人唏嘘不已,对老太太能“傻”到那种程度还是不能理解。

  在中国搞新闻的秘诀

   牢房里其他人多是年轻女孩,除了一个经济犯、一个贩毒、一个吸毒,外加号长是窃盗犯,其余全是卖淫进来的。

   八点钟,我们准时“坐板”,坐到九点左右,管教突然通知各牢房将闭路电视打开,收看重要节目。我们不知发生何事,都扬着头盯着挂在铁门上方的电视。

   原来是昨天开庭的专题报导!那么昨天真的开了庭!头天晚上被关在派出所时,房里有台电视机,我们非常留意收看“新闻联播”,里面只字未提开庭之事,还以为这件事没发生呢。

   报导说,昨日上午九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什么什么案件进行审理,多少多少群众到场参加旁听等,然后宣布判处李昌十八年有期徒刑、王治文十六年、纪烈武十二年、姚洁七年。

99年12月26日,法轮大法原研究会成员李昌等四人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法新社图片)

   判得这么重!同监的人感慨纷纷。我不由想:早上九点就审了案,晚上七点的“新闻联播”还不播,中央台的效率哪有这么低?足见其中有诈,节目肯定不是一个客观报导,需要做很多“技术处理”。要求旁听的去一个抓一个,一家伙抓了一千多人,那些现场的“群众”是从哪来的?他们从哪弄到“旁听证”?

   我有一个亲戚是四川大学新闻系毕业,在一家电视台工作,他曾一针见血对我说,中国没新闻,所有媒体都是党的喉舌和宣传工具,所有的报导,哪怕是娱乐节目,都有一个政策导向。弄不明白这事的人,就不要吃“新闻”这碗饭。

  四块五毛钱上北京

   “专题报导”反复播了七八遍,犯人们开始不耐烦窃窃私语。铁门“光”地一下开了,原来是张管教要找我谈话。

   张管教将我带到办公室,拿出记录纸,没问我姓什名谁,一上来就说:“你别以为你才是最执著的,我这里关过比你执著的人多得是。有一对山东农村来的母女,兜里只装了四块五毛钱,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就上北京了。好几百里地,母女俩轮换着骑,一人驮着另一人,累了在公路边玉米秸堆里睡一觉,饿了啃点自己带的干馒头,四块五毛钱揣到北京还一分没花呢。母女俩都不识字,问她们什么都不说,就说法轮功好,你算什么!”

   我的眼泪“刷”地流下来,我将手伸进裤兜里去摸我的小手绢,张管教立即神色紧张:“你干什么?”

   早上洗漱时,我才发现没有牙具,只能用先生给我的小手绢胡乱抹一把脸。洗完脸头板不许我将小手绢晾在墙上,我只好将湿漉漉的手绢装在裤兜里。

   我掏出小手绢擦擦泪说:“不干什么,我太感动了。”

   张管教松口气,问我知道我们的“头头”李昌被判十八年有什么想法。我告诉她李昌不是我们的“头头”,我们没有什么“头头”,我相信李昌坐不满十八年一定就能出来,但我发现她根本不相信,也不能理解我的话。

   我感到无奈,很难向她解释清楚,她也无心多听,匆匆填完将我登记在册的表格,就让我回监。

   白天很快就过去,我的心很静,思想很空,只觉眼前的人物晃来晃去像梦一样不真实,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晚上轮我值班时,我坐在板的边缘,好不容易才在人、枕头和被子中勉强弄出一块地方来将腿盘上,两眼一闭开始打坐。

   刚坐几分钟,就听头板厉声喝道:“曾铮!你干嘛呢?”

   睡着的人都醒过来。头板说,你要炼功,管教看见我就吃不了兜着走,我也不想为难你,这样吧,你睡吧,我替你值班,行吗?

   她这么说话,我倒觉不好坚持,又不愿影响其他人休息,只好不再炼功。

   值完班我挤在板上睡不着。我想,头板不过是执行警察命令,我要堂堂正正向警察要求炼功,她们不同意我就绝食绝水!一定要坚持到底!我能做到吗?我希望我能做到,我相信我能做到。

  想到这里,我似乎被自己的决心感动,闭着眼潸然泪下。旁边值班的一个女孩以为我在为自己的境遇伤心,同情地轻声说:“她炼炼功就进来了,也够冤的。”

   我没有说话,只是暗下决心要争取炼功的权利。

  法律自由心证

   第三天下午,我们正在坐板,牢房铁门突然打开,一个无比不耐烦的声音从走廊里嚷道:“曾铮!出来!”

   我顺着声音刚出去,一个胖女警上来就翻我的衣兜;当她翻出我身上看守所用的代金券时,更不耐烦嚷道:“你怎么还有这个!”

   看守所里不许用现金,所有现金都存在收押室,要用钱时由“劳动号”登记,兑换成代金券,再用代金券买东西。上午我刚换了三百元,交了一百五十元被褥费,三十元“公用钱”(注4) ,还剩一百多元。

   我不明白我兜里装着代金券有什么不妥,她大声怒吼:“放你走了你不知道!这个时候我到哪里找人给你把这换成钱?!”

   放我走了?这我倒没想到,李心明都来二十多天了还没放呢。

   看她那么不耐烦的样子,我指着李心明问:“我能给她吗?”看守所规定,在押人员不能互赠钱物,订这条据说是为防止牢头狱霸“切”其他人的东西;但实际上该切的一个也没少切。

   她还是不耐烦地:“随你吧。”

   李心明丈夫早死,她和儿子都被抓,身上一分钱也没有,真要放她出去可能连公共汽车票都没法买,我领到代金券时就要给她一些,她死活不收,我只好作罢。

   这时我仗着警察的“势力”,料她不能不要,趁她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就将代金券扔到她怀里。生怕她又将钱还我,扔完钱我转身就跑,突然瞥见同牢房那些女孩的脸上挂满了艳羡,既羡慕我被放走,又羡慕李心明发了一笔横财,有人脸上还挂着我没有将钱扔给她们的遗憾……

   跟着那个胖女警走出监区,一进收押室,就看见先生那张胡子邋遢的脸。我从没见过他这么长时间不刮胡子的狼狈样,心里隐隐有些痛。后来他告诉我,他不仅两天没刮胡子,还两天没洗脸、没刷牙,因为没有毛巾和牙具。他被分配跟一个吸毒犯合盖一条到处是窟窿的被子,睡在冷冰冰的地上,一整夜都暖和不过来。吸毒犯正犯瘾,睡觉时口水流得满地都是,让他恶心得想吐。两天中他还赶上一次放风,那时接近元旦,北京气温早已降到零下,放风时他光着脚丫,冻得直跳。他问我跟谁合盖一条被子,我告诉他是个因淫乱罪(几男几女一起在桑拿室胡搞)被抓进来的女孩时,我觉得他又想吐了。

   办完领取随身物品的手续,我们被带出拘留所大门,先生才放松。他说他被带到收押室时,看见桌上有张行政拘留票,上面写着对我处以行政拘留七天的决定,他以为只放他,不放我呢,谁知怎么将我一起放了。

   但我没见到这张拘留票,也没有任何人口头或书面向我宣示过。第二次进拘留所时,提审告诉我,因为那次我在拘留所停留的时间没有超过四十八小时,所以将我的记录改成“盘察置留”,也就不算拘留了。这种先抓人、关人、再回头根据实际关押时间来填写法律文书的做法,又让我长了一回见识。

   派出所分管法轮功问题的副所长牛军,在拘留所门口等我们。三十岁左右的牛军,白白净净的脸上满是往上爬的欲望。

   上了派出所的车,牛军做出一副拿我们当朋友的样子,明是规劝,实是威胁:“政治斗争只讲手段,不讲对错,你们知不知道?当年蒋介石是怎么整共产党的?‘宁可错抓三千,不可放过一人!’你们学了那么多年历史,白学了?”

   我本想反驳两句,可不想跟他讲话,又觉得拿我们跟共产党相比,毫不妥当,因此就没有开口。

   临放我们前,他似乎“关切”地:“回家后好好洗个澡,明天上班去吧。”但我听出来,他其实是想说:“这下子你们这两个‘体面人’知道厉害了吧?拘留所是好待的地方?脏都脏死你!料你们下回也不敢了!”

   我们想起车还停在离家二十多公里的法院附近,先生让我先走回家,他叫辆出租车到法院那里去把车开回来。

   三天前面对警察时我多么坦然,这时却突然害怕起来。我一把拽住先生的胳膊说:“不行!我跟你一起去,一会儿回家你走前头。”我不怕警察,却不敢一个人回家去面对公公婆婆。

(待续)

   注:1、总理热线: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设的热线电话,公民可通过拨打此电话向总理反映意见。

   2、有“托”指有关系、能走后门、或在警察处使了钱打点

   3、指强行索要

   4、“公用钱” 用来买日用品的,由头板掌握,用于公用或给那些家里无人送钱身无分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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