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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有害废弃物越境处理 台日签署双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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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一日电)历经十二年沟通交涉,台湾与日本两国,今天正式在“第三十届台日经济贸易会议”中依据巴塞尔公约,签署有害废弃物越境转移双边协定,将共同管制有害废弃物越境运送与处理,这也是台湾首次依照国际环保公约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协定。

“第三十届台日经济贸易会议”下午在东京顺利结束二天议期,会后并由环保署废弃物管理处处长杨庆熙代表,与日方签署“亚东关系协会与交流协会间关于控制有害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协定”。

环保署说,为管理有害废弃物越境转移问题,联合国一九八九年邀集一百一十六个国家代表,共同签署“巴塞尔公约”,目前全球已有一百六十四个国家与欧盟签署加入;台湾由于特殊政治地位关系,虽非缔约国,但仍可依据公约规定,与缔约国签署双边或多边协定。

环保署表示,美国也不是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但已先后与加拿大、菲律宾等国签署双边协定,因此,自一九九四年起,环保署即希望能循此模式与各国合作签署双边协定,以积极拓展环保外交。

台湾目前正分别与美国、日本、澳洲、欧盟等国家,洽商依据巴塞尔公约签署双边协定,其中,以台日双边协定较有进展,并在透过外交及经贸管道进行长达十二年、多次正式与非正式会商后,终于在今天正式完成签署协定。

环保署强调,台湾与日本顺利签署双边协定后,即可透过正式管道有效追踪管理废弃物流向,确认废弃物已妥善处理,降低废弃物非法输出入、污染环境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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