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散装基改食品标示成分 台湾卫署:时候未到

2005-03-31 21:2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大纪元3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鼎尧台北三十一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呼吁,散装食品应标示是否含基因改造成分,卫生署今天回应,欢迎业者自行标示,但以食品安全管理角度来看,应该先加强管理有包装的食品,目前还不适合辅导、或强制散装食品业者进行标示。

按现行规定,食品中采用基因改造的原料,必须强制标示在食品标签上,但卫生署食品卫生处长陈陆宏指出,散装食品没有标签可以标示,而要求小商店标示贩售的产品是否含基因改造成分,于法无据,执行上会有困难。

陈陆宏强调,基因改造食品安全无虞,且依现行法规,业者并不需要在散装食品上标示,产品是否含基因改造成分。

他补充,将先加强稽核有包装、且含基因改造成分的食品,是否确实进行标示,近期并将举行基因改造食品审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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