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冻结捺指纹 大法官拟暂时处分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赖仁中╱台北报导〕大法官会议预定今日行使“暂时处分”权,宣告7月1日按捺指纹换发身份证的政策暂停实施,内政部则在昨天下午由次长简太郎,亲自向承办大法官余雪明说明,强调指纹政策已完成立法九年,国家为此投入钜额预算及人力物力,若遭暂时处分,国家须面临钜额违约金的赔偿,希望大法官能慎重考虑。

暂时处分期限将至大法官对此一政策是否违宪作出解释为止,解释预估在二个月内出炉,大法官将择期举行说明会,邀集内政部及声请人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进行辩论。

大法官订于今天对外宣布此一决定,这也是台湾司法史上,大法官首次行使暂时处分权,但仍须经今日的大法官大会进行最后讨论后才公布,反对对指纹政策行使暂时处分权的大法官,也将在大会中做最后的努力。

简太郎向承办大法官余雪明强调,目前尚未宣告指纹政策违宪,且民众换发身份证时按捺指纹,在未有法律授权供作刑事侦防、鉴识等用途的清况下,目前仅是“留存”性质,指纹档案并无任何用途,若将来此一政策遭宣告违宪,已建档的指纹可立即销毁,不会有外流或侵害人权之虞。

此外,内政部代表也表示,换发身份证时须按捺指纹的规定,是经户籍法授权,且此一规定已在九年之前就订定,九年来都没有人质疑这是违宪法律,直到实施在即,因少数人的意见,竟要让此政策紧急喊停,昨是而今非,恐将让公务人员及民众无所适从。

立法院民进党团针对7月1日起换发身份证时须按捺指纹规定,认为有侵害人权、违宪之虞,5月30日声请大法官解释,并要求大法官先行使暂时处分权,冻结此一政策、暂勿实施,大法官受理后,认为无法在7月1日前作出解释,既然声请人认为此一政策有侵害人权之虞,故倾向先冻结此政策。

大法官认为,按捺指纹换发身份证政策虽从7月1日起实施,但并非全国民众均在当日换发完毕,且按捺指纹的相关设施也未建置完成,若此时暂时停止实施,虽会有违约的赔偿问题,但与人权保障相较下,此损失尚属可容忍范围,至于赔偿所需经费,大法官认为,这属“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国家应负责赔偿。

〔记者刘志原、孙友廉╱台北报导〕立法院民进党团针对7月1日起换发身份证时须按指纹规定,认为有侵害人权、违宪之虞,5月30日声请大法官解释,并要求大法官先行使暂时处分权,冻结此一政策,暂勿实施。

大法官受理此案的理由,主要是认为,依据大法官审理案件审理法第五条规定,依立法委员现有总额三分之一以上声请,就其行使职权,适用宪法发生疑义,或适用法律有抵触宪法之疑义者,即可声请大法官解释。

虽有大法官质疑,按指纹政策是由内政部执行,与立法委员行使职权无关,主张不受理此案;但多数大法官认为,立法委员已提案删除户籍法中按捺指纹换发身份证的规定,故指纹政策也与立法委员行使职权有关,表决后遂决定受理,司法院官员坦承,大法官对立委行使职权的门槛放得比较宽。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