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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船意外 航政司:若有疏失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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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一日电)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长江建琴今天在立法院表示,东琉线交通船观光号火烧船意外,已由司法单位调查,航政司若有疏失,会负起该负的行政责任,但旅客未注意救生衣位置,“也有检讨空间”。

台湾团结联盟立法委员尹伶瑛(云林县)下午召开“加强救生能力,避免船难再现”记者会,指出观光号船难暴露客船救生设备、船员防灾演练不足等人为缺失,不符合“客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尹伶瑛要求政府三天内指示各客船管理机关进行全面性的安全体检工作,并强制乘客穿上救生衣、追究船员未善尽救难与教导乘客正确穿着救生衣相关责任。

与会的江建琴表示,航政司已积极检讨,但根据现行法令,授权船长可依水域及天候状况要求乘客穿救生衣,观光号船长未强制乘客穿救生衣,并未违反规定。

她指出,航政司发包制作如何正确穿着救生衣的影带,原订三月交货,但因审议委员不满意,定八月六日再审,她遗憾影带不能及时交货,并强调,航政司做的已超出法令规定范围。

她说,观光号未超载,并有足够的救生衣,乘客可能因为搭船太过兴奋,过度集中在甲板区,致火灾发生时,没有发现置于舱房中的救生衣,“旅客也有检讨空间”。

她也说,“客船管理办法”已经废止,航政司正在研修“船舶法”相关规定,会视情形增加罚则,并据以修正子法,但在完成修法前,“不能随便增加人民权利义务、必须依法行政”。

尹伶瑛对相关谈话大表不满,她说,航政司完全站在业者立场讲话,“船运交通已呈现无政府状态”,呼吁民众非必要不要搭观光客船,并扬言在下个会期冻结航政司预算,直到能拿出具体改善办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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