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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强控周刊案 今传林志玲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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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胡守得、张菁雅/综合报导〕士林地检署开春第一天上班,有请“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报到。

士检开春第一天 有请第一名模

并非林志玲惹了什么麻烦事,非得在大过年里传她出庭不可,而是林志玲于前年底,首度出任大型晚会金马奖主持人时,典礼结束,主办地主台中市长胡志强前往后台致谢,与林志玲“交手”画面,经某周刊事后以图文并陈方式,直指胡对林伸“猪哥手”,胡怒控周刊妨害名誉,林因而以本案关键证人身份,于今天出庭作证以厘清当时情节。

胡志强控告周刊妨害名誉案,历经士林地检署约一年的侦查,双方屡以谈和解延滞检方侦办,今年初,检方再三询问两造和解进度,仍是扑朔迷离,因而在一个月前寄发传票予胡、周刊及林志玲,预约今天开庭。

检方提早寄发戚A在于告诉人胡志强、证人林志玲,皆属知名、事务繁忙人士,一个月前寄发传票,有利两人及早排定行程。

胡志强因有委任律师,得由律师代为出庭陈述,但证人的林志玲,依法必须亲自到庭作证;并依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场者,得科处三万元以下罚锾,屡传不到并得拘提到案。

胡志强称周刊已道歉 愿意和解

本案导因某周刊在九十三年底以连续四帧图文描绘“胡志强猪哥手”,指胡志强在金马奖后台见到林志玲的模样,先“礼貌单握”、再“双手猛摸”、继而“拉前紧贴”、最后“无法自拔”;报导内文并以“市长神迷箍手摸背”的现场观察指出,胡志强偕友人出现颁奖后台,林志玲主动握手示好,胡竟连环出手,吓得林花容失色,紧扣两分钟后,林才甩开胡匆匆离场。

对此,胡志强则表示,该周刊已依照其要求,在杂志上向他公开道歉,由于道歉内容颇为诚恳,因此他愿意与对方和解,而他已全权委托律师处理这件案子。

经纪人:志玲工作在身 无法出庭

〔记者叶文正/台北报导〕针对某周刊报导“胡市长对林志玲伸出咸猪手”今日开庭一案,林志玲昨天关机不予回应,但林妈妈吴慈美则表示:“刚回国还没有收到通知。”经纪人江怡蓉则回应:“志玲因为工作在身,应该没办法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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