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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是否放弃豁免权是制度问题 非个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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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马纳瓜九日电)台湾总统陈水扁率团访问尼加拉瓜,参加尼国新任总统奥蒂嘉就职典礼,晚间他与随行媒体茶叙时表示,总统刑事豁免特权是制度问题不是个人问题,“要不要放弃,值得争议,有人认为这是违宪的”,因此他期待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尽速对此作出解释。

媒体询问,民进党籍前后任行政院长谢长廷与苏贞昌均表示,陈总统当年放弃总统豁免权到花莲地检署应讯,甚至国务机要费案接受检方讯问的决定是错的,总统会不会觉得后悔?总统表示,宪法五十二条总统刑事豁免权,有立委声请大法官释宪,认为刑事豁免权不是保障总统个人,而是保障总统这个职务。

总统指出,总统刑事豁免特权与一般权利不同,一般权利可以放弃,但总统豁免特权,总统个人不能放弃。过去为花莲头目津贴案到花莲地检署出庭作证、国务机要费案接受检察官询问等是否抵触宪法五十二条刑事豁免权?总统表示,“我已经非常清楚,这不是我个人问题,这是宪政体制的问题”。

对于国务机要费案若传唤总统,总统是否亲自出庭?他表示,宪法五十二条规定总统刑事豁免特权,纵使总统个人要放弃也没有用,刑事豁免特权是制度的问题不是个人问题,要不要放弃,“值得争议,有人认为这是违宪的”。

总统表示,总统的刑事豁免特权,是否可以传唤总统应讯或者采取强制处分等,引起各界广泛讨论,如果这不是总统个人问题,而是宪政体制的问题,未来若总统当选人动辄被提出告诉、告发或起诉等,总统每天跑法院,这是绝非大家所愿意看到的。

总统指出,基于国家宪政体制、政局的安定与宪政体制的维护,大家必须要静下心来理性面对,更期待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尽速对此作出解释。

台北地院二度函请总统府提供国务机要费机密文件资料,总统表示,进行中的司法案件,他不便发表意见,对机密外交部分必须保密,有些事情一辈子不可能和盘托出。

他表示,总统的国务机要费使用流向与用途,只有总统知道,不是透过总统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或会计处处理,这是实际运作情形,希望有关单位能够充分了解。台北法院要向总统府要什么要资料,总统府会处理,但他没有经管,不便表达意见。

总统表示,过去他曾向检察官表示,机密的工作不希望摊开在阳光底下,能够不讲还是不要讲,这是实话,基于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没办法向检察官和盘托出只能请求谅解,不是不说实话,而是有些实话不能说。

地院十二日开庭审理国务机要费案,总统夫人吴淑珍是否会出庭?总统表示,已经出国多日,对吴淑珍的健康情形没有办法掌握,必须尊重专业,听医师的判断与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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