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5日讯】
八、阶级、国家、革命
阶级、国家、革命与剥削的概念相联系,是马克思主义鼓吹斗争的号角,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精魂。
1、阶级
阶级是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反复使用的一个概念,并贯穿他们全部著作的始终。什么叫阶级?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事实上,人们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不同,并不必然导致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并不必然形成经济剥削。由于根本不存在什么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社会集团,因此也就不存在经济关系上泾渭分明的阶级。实际上,在任何一个社会,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中的分布总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绝不是以“有”和“无”两种状态截然分开的,而是基本上呈正态分布状态。在这种分布中,拥有财富量占社会平均水平的人口居多,处在两极的居少。因此以“有”和“无”两种状态划分社会集团,实际上是把绝大多数人排斥在被考察的对象之外,从而使得这样的考察变得毫无意义。另外,无论社会成员的经济状态如何,他们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开展全方位的经济交往,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一个经济关系中处于对方的地位。因此,人们在经济往来中有可能形成共识,达成默契,并按照互利的原则进行交往。正如在买卖关系中,我们既不能说买者剥削了卖者,也不能说卖者剥削了买者。同样,在劳资关系中,我们既不能说资本家养活了工人,也不能说工人活养了资本家,他们本来就是互惠互利、各得其所的关系。
尽管如此,在人类社会中,剥削和阶级的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但它主要不是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形成的,而是由于政治上不完善的结果。
“剥削”,的确首先表现为经济上的“占有”。这种占有,实为强占。所谓剥削,就是具有不良意识的人,依据自身力量上的强大,以暴力相威胁或采取暴力措施征服他人,践踏公平、自由的原则,践踏公理和法律,强行攫取他人经济利益的行为。显然,财富是“剥削”的客体而非主体。尽管财富可诱使人去强取豪夺,杀人越货,但我们仍不必诅咒什么“资本从出生那天起,就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等等。
产生剥削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政权丧失了它的基本功能──保护、发展公平自由的政治环境。剥削的根源有两种:第一,豪强恶势的剥削。在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土匪恶霸必然盛行,他们存在的目的总是掠夺。第二,官僚强权的剥削,直至强权者以国家的名义动用国家机器对广大人民实行权利剥削。而前者的存在恰恰以后者的存在为环境条件。在一个社会中最经常存在的阶级矛盾就是平民阶级与官僚阶级的矛盾。
剥削者通过掠夺,不仅使他们拥有了财富,反过来又改善了他们掠夺他人的手段,扩大了掠夺者的队伍,同时也加深了他们与人民大众的对立。由于掠夺和被掠夺的关系是单向的、强制性的,不是平等的、交互的,因此,这种对立才真的是不可调和的。
在一个存在剥削的社会中,被剥削的不一定是穷人,搞剥削的也不一定是富豪。掠夺者中不乏流氓无赖式的穷鬼,被掠夺者中首当其冲的是富豪。这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都是如此。
关于贫富的成因,说来比较明显。导致贫穷的原因有:一、懒惰或无能,二、被他人掠夺。与此相应,致富的情况也有:一、勤俭有为,二、掠夺他人。如果把贫富的原因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归结于他人而不考虑自身的因素,那是为实施掠夺寻找借口。
针对贫富的两种成因,我们不难理解:由于人的品质不同,能力各异,贫富差别永远不可能消灭;我们所要消灭的对象是强力掠夺和强权剥削。
马克思主义者不计贫富之成因,一律视财富为罪恶。特别是在中共建国之初,只要谁有财富,谁就同时拥有了罪恶,其财富或者被没收,或者被改造,财富所有人或者被镇压,或者被管制。整个国家公然成了强取豪夺的疯子。
2、国家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所独占的暴力工具,它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工具组成。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并将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
显然,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犹如狂人的呓语,几乎与任何一个思维正常人的理念相去甚远。它显然是想以令人不知所云的怪论达到混淆视听、喧哗取宠的目的。
我们认为,国家是人们以相同的观念、相同的理性为纽带而结成的具有统一人格的一种范围最广泛的社会组织。这个组织的成员是全体国民。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这个组织太大,人口太多,而且人的流动性强,以及因生老病死所引起的成员不断更替,国家概念中人的因素反被忽视。同时由于国家的领土范围比较稳定,国家的变化也常以领土的变化为突出特征,因此,领土成了国家概念的关键词。但这是非本质的。实际上,国民永远都是构成国家的主体,领土是国家这个组织的活动场所,当然也是这个组织最重要的财产。因为人的生存必须以一定的空间环境为必要条件,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源泉。离开了生存空间,人就不能生存;生存空间越大,人们的生存条件就越优裕和有保障。这也是国家之间常为领土而激烈争战的原因所在。
国家建立之后,当然离不开国家政权以及行使国家政权的国家机关。但在以往的国家观念中,由于错误地理解国家的本质和国家政权的渊源,使得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专制倾向十分严重和普遍。专制导致政治的异化,使统治者堕落成剥削阶级,广大人民百姓成为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自觉不自觉地代表着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会是像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那样代表什么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利益。统治阶级中确实不乏大地主大资本家,但这在相当程度上是他们对人民实施权力剥削的结果,剥削的对象除了穷苦的百姓,更有手中有钱的富豪。完全可以这样说,在专制的国家里,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并不是当然的统治阶级,而统治阶级通过盘剥和掠夺当然地加入了地主阶级或资本家阶级的队伍。
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中,专制制度源远流长,但专制的国家形态并没有随着时间的进步而进步,它仍是国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状态,这也使国家的形象一直带有几分恐怖色彩。只有随着专制制度的铲除和民主制度的建立,国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国家保护平等、保护自由的职能才能得到有效体现。国家作为保护平等和自由的必要组织形式,它不仅不会消亡,而且将永远存在下去,国家的军队、法庭和监狱也将永远存在下去。
3、革命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它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
其实,这种革命观符合一切专制主义者的思维逻辑,他们所谓的革命,其目的是攫取国家政权。因为在他们看来,国家政权是可以抢来的,是从枪杆子里面出来的。谁取得了国家政权,谁就取得了实施专制的特权,谁就可以以天下奉一人,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私欲。
专制对当权者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这也造成了革命具有反复性。从这点上讲,也可以说一部文明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
中国的历史更是毫不例外地是用血与火写就的。
通常认为,中国的专制制度是从夏启开始的。夏启之前,尧、舜、禹之间实行的是帝位“禅让制”。由于“禅让”重德,故与德政背道而驰的专制应是不可能存在的。禹也指定了继承人伯益。禹死后,禹子启杀死了伯益,夺取了政权,建立了夏王朝,从此开始了“家天下”,也从而固化了一个社会阶层,使中国社会开始分化为两个互相对立的阶级,并开始了这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史。
由于统治者总是在自觉不自觉地扩大自己的权利,逃避自己的义务,并将它们转价到平民阶级头上,因而不可避免地加剧了这两个阶级的对立。由于掠夺是一切专制者的天性,反掠夺也就成了广大人民的天性。
专制发展的最初表现是腐败。越到后来,统治者的掠夺愈加疯狂,人民的生活极度艰难,一切美好的幻想都已破灭;而统治者愈加穷奢极欲,挥霍无度,玩物丧志,财政入不敷出,国家机构丧失组织性和战斗力,国家政权开始摇摇欲坠。这时候,一场大的社会革命就会接踵而至,旧的专制政权在革命风暴中灰飞烟灭了。
新的政权建立之初,由于新的当权者来自民间,他们往往还能体察民情,认识专制的反动性,还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因此,开国之君往往比较开明,能闻过而喜,从谏如流,全国也在清贫中呈现出一派政治清明、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但当天下既定,硝烟已远,统治者便开始陶醉在成功的漩涡里,以天之骄子、万民父母自居,放心大胆地发挥自己的权威,丧失了原有的自觉性和警惕,最终又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以至最后又被推翻。正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如此反复不已,似乎进入了一种不可逃脱的朝代、政权更迭的循环圈。
专制者牺牲了人民,最终以牺牲自己为代价,有多少亡国之君发出了“永世无生帝王家”的悲叹。可惜的是,无论是革命者还是被革命者都没有找到悲剧的根源,革命偏离了它应去的方向,使革命成为以一个专制代替另一个专制的跳板。但只要是专制,不论其是否改头换面,最后仍要被推翻。消灭悲剧的根本途径只有消灭专制,消灭帝王,实行民主,实行共和。
无论社会发展到哪个阶段,社会矛盾都客观存在,而且形态多样。官民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它决定着社会其他矛盾能否顺利解决。但不管是怎样的社会矛盾,我们都主张尽量通过“政治途径”予以解决,而应尽量避免社会革命。因为革命特别是社会革命总是残酷的,它不仅给社会经济造成极大破坏,同时还伴随着无数的人头落地,它是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被动调整。
尽管如此,实现从专制社会向民主社会的转变,社会革命往往不可避免。列宁说,“革命是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的盛大节日。”我们希望一切当权者都应当警觉,不要执迷不悟,不要坚持专制,以免使自己成为革命的对象,成为这盛大节日的祭品。新的革命者也一定要牢记革命的目的,即打倒强权,打倒专制,还政于民。这样的革命才是最积极、最彻底的革命,这样的革命者才是最具有远见卓识和最富有革命精神的人。其中,最值得人们尊敬的革命者就是美国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
真正的革命者一定要有这样的认识:国家政权不是抢来的,它的基础是人民主权,是人民根据社会契约将个人权利的一部分转让、认同而形成的一种确定的、统一的权利。而且国家政权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然与一定的义务相联系。国家政权的行使者必须承担起保护人民主权,保护民主政体,保护平等,保护自由的职责和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
只有具有真正的革命意识,才能进行真正的革命,才能取得革命的真正成功。
九、论人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认识,其特点是从根本上否认人的物质性和生物性。它认为,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人的现实品格,归根到底是由他特有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一切社会环境中,生产方式对人的内在品格的形成有着特殊的决定意义;人们只有在对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才确证和发展了自己的现实本质。
勿庸置疑,马克思主义的这些观点,是其“物质神秘主义综合症”的继续发作。它不仅否认了人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而且继续无视人是物质和意识的有机统一体这一事实,把人看成了受物质决定的物质附属物,并在物质面前表现出十足的悲观主义。
由于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的理解错误,导致它对人性的理解严重偏失。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人性,指的是一切个人在其生活活动中所表现的属于人类特有的种种共同属性和特性的总和。它认为,人性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并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改变或丰富自身的具体内容。在社会发展的阶级分化时期,它又是和阶级性相统一的。然后,马克思主义再运用它的一系列理论,进而由此推导出资产阶级必然是邪恶的化身、无产阶级必然是良知的代表的结论。与资产阶级的贪婪、自私相反,无产阶级天生乐于奉献、无私无欲,并以劳动作为自己生活的第一需要等等……人性发展到光辉的顶点。
我们认为,从善恶两个方面对人性进行考察的方法是正确的,但认为善与恶的属性会泾渭分明地体现在两组不同的人身上,是十足的形而上学的谬论。在我们看来,人性是善与恶的综合,是理性和欲性的统一。
人性首先表现为动物性的欲性。人生离不开对在世界的需求,而且由于人的意识是丰富的,感觉是敏锐的,人的需求也是无限多样的,而人们的需求对像却往往是稀缺的。除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自由交换外,人们一般只能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自己对稀缺资源的原始占有:一是通过改造自然,二是通过索取他人。前者表现出欲性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后者表现出欲性是万恶之源。如何弃恶从善,理性便是慈航。
没有理性不成其为人,没有欲性同样也不是人。欲性第一性,理性第二性,欲性具有两面性。理性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特征,但否认人的欲性,认为他们无求无欲,乐善好施,无异于把人推入了神的境界。但适用于由神结成的社会的规则,显然是无法适用于人类社会的。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1943年出版的《激励理论》一书中提出,人的需求具有层次性,从低层次到高层次分别是:一、生理需求,二、安全需求,三、社交需求,四、尊重需求,五、自我实现需求。一般是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递次进入较高层次的需求。随着人的需求层次的逐步提高,也将越来越多地渗入了人理性的成分。
我们不能否定人的欲性,因为一个无求无欲的人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不可能有任何所作所为;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人的欲性,因为我们必须关注欲性所带来的侵略性和破坏性。我们只有正视它,才有可能认识它,以抑其恶扬其善。不承认它,甚至有意回避这一问题的存在,恰会让坏人钻了空子,使好人受到打击。
相比之下,西方先贤对人性的把握就十分准确。卢梭说:“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由此出发,卢梭发现,“权利平等及其所产生的正义概念乃是出自每个人对自己的偏私,因而也就是出自人的天性。”从而将人性与权利、平等、正义等概念恰当地联系在了一起。
我们认为,人性是发展的,但也不会发展到纯理性,欲性恶的一面始终会存在,有时还会疯狂发作,仅在五六十年前,日、德、意法西斯主义就制造下了人性劣于兽性的骇人记录,我们又怎能相信将来能完全杜绝某些人兽性的复归呢?!
马克思时代的无产阶级,确实曾经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正如历史上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那样,他们理应具有反抗和变革精神,但我们无法相信他们具有完美的人性,即使有个别人的品德确实十分高尚,但至少由于能力上原因,其完美的人格也难以终其一生,更无法相信他们完美的人性会代代相传。再看看我国的情况,如果说我们还可以相信中共第一代领导人的人格还比较高尚的话,且看他们的子孙,他们身居高位,腰缠万贯,人性的灵光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结党营私,垄断党政各重要部门的大权,大肆敛财敛色,成为中国最穷奢极欲的阶层。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性的谎言,成为现代专制者以光辉人性欺骗人民的绝好借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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