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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协商 减刑条例争议条文送院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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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钧凯台北三十日电)台湾立法院今天朝野协商“中华民国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草案”达成共识,将刑法中杀人、杀直系血亲尊亲属、强制猥亵等罪名纳入不减刑项目,至于减刑为纪念二二八事件及减刑门槛一年以下等两项争议性条文,因朝野意见不一,决定保留送院会处理;无盟党籍立委蔡豪可望因此适用减刑。

朝野协商共识,同意行政院提案的减刑幅度,即犯罪在中华民国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者,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减其刑期或金额二分之一。

不予减刑的罪名范围则包括:刑法杀人、纵火犯、酒醉驾车触犯行为、强制猥亵、恐吓危害安全、行使伪造货币、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窃取、占用森林之物等罪。

至于不予减刑而未发觉之罪,也明订在减刑条例施行前至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自首而受裁判者,亦予减刑。

不过,立法理由部分,由于朝野对行政院版本的“为纪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及解除戒严二十周年”仍有争议,最后决定予以保留,与“为纪念解除戒严二十周年”两案并陈,送院会处理。

另减刑条例草案第三条的减刑门槛部分,朝野也对该采用一年、一年六个月或三年没有共识,决定三案并陈,送院处理。

不论减刑门槛最后通过何种版本,日前才被高等法院以涉嫌对台开公司购买远仓公司土地施压,依背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无党联盟党籍立委蔡豪(屏东县),可望因此适用减刑,改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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