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鐽震案中被控违反公司法 吴乃仁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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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5日电)前证交所董事长吴乃仁因出任鐽震公司董事长,去年在鐽震案爆发后被控违反公司法。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全案,认为鐽震公司并无股款登记不实问题,将吴乃仁处分不起诉。

鐽震案去年爆发后曾引起政坛轩然大波,台北市政府商业处则是就鐽震公司涉嫌违反公司法第9条“股款登记不实罪”的部分,移请台北地检署侦查。

北市府当时认为,吴乃仁于今年1月25日申请设立鐽震公司时,尚未收受股东国防部及耀华玻璃公司的资金,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的公司设立登记资本额报告书,并向北市府申办设立登记,违反公司法。

检方处分书指出,鐽震公司初始申请设立登记的主要股东为中钢机械公司与中华系统公司,且出资额各为新台币5000万元、3000万元,两家公司已于今年1月21日汇入鐽震公司筹备处账户,因此鐽震公司第一次发行股份已符合章程所定数量,并未违反公司法。

检方认为,国防部及经济部所属耀华玻璃公司,当时因内部作业规定与股款尚未经审议通过,两者还不具备股东身份,也就没有资金到位与否的问题。

至于全案遭人检举另涉贪渎等其他不法的部分,北检侦办后认为证据不足,予以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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