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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清条例将上路 消保官吁消费者勿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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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十一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消保官吴政学今天表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4月11日将实施,却有消费者看到业者刊登广告联系后被要求缴费的受骗事件;已请银行公会尽速透过主要媒体提供联络窗口资讯,另法院亦有免费咨询服务。

吴政学说,因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即将实施,近来在媒体、网路上出现业者刊登协助处理债务清理、协商的广告,并有消费者看了就前往咨询、请求协助,结果反被要求先缴交不少费用。

他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虽然尚未实施,但是该条例毕竟是专业法规,一般民众恐怕不容易了解,若只在媒体、网路看到业者刊登大篇幅广告,就找代办业者咨询或请求协助,会容易受骗。

为此,他说,消保会已与司法院、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经济部、内政部警政署、中华民国银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研议后决议,将请金管会督促银行公会尽速就此条例实施后,将“银行前置协商机制流程、联络窗口”等资讯,透过各大媒体发布,帮助消费者掌握正确讯息。

同时请经济部及内政部警政署对近来媒体、网路上刊登业者协助处理债务清理、协商的广告加强调查,以降低不法业者欺骗消费者的机会。

行政院消保会表示,银行公会已拟定“金融机构办理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前置协商作业准则”,明定申请前置协商流程、必备文件及相关规定,3月中旬将公布在各金融公会,例如银行公会、农渔会公会、保险公会等网站,供民众下载;同时各银行都设有电话联络专线窗口。

此外,司法院所辖各地方法院内也设有联合服务中心,都有专人接受咨询、协助撰写书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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