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十六日电)为吸引国际高阶专业人士来台,行政院财经小组今天决议放宽国际专业人士来台签证、工作许可等规定,核发有效期3年、不限次数往返台湾的“学术及商务旅行卡”给诺贝尔奖得主等具国际声望的特定人士;另发“就业VISA卡”给外籍高阶专业人士,但实施期程未定。
台湾目前除基于外交考量提供礼遇签证外,若有国际重量级人士来台演讲或技术指导,通常是核发单次停留签证,若停留期间超过14日,必须向劳委会申请工作许可,造成外籍专业人士困扰,美欧等外国在台商会已多次呼吁政府放宽限制。
行政院财经小组今天通过经建会提出“吸引外籍优秀人才来台措施”,简化国际重量级或高阶专业人士来台需申办工作许可、签证、居留等各类繁复申请作业,并放宽相关措施,以提高外籍优秀人才来台工作及交流意愿。
不过,中国籍人士是否适用,需另案研议。
经建会副主委叶明峰表示,经建会邀集相关部会协商,参考美国、欧盟、新加坡、南韩的制度,研议核发“学术及商务旅游卡”、“就业VISA卡”、“永久居留卡”,未来将以内政部移民署为单一窗口,审查则尊重主管机关意见。
“学术及商务旅行卡”的核发对象是“非以工作为主要入国目的”的国际重量级人士,包括国际公认比赛、竞技、评鉴首奖者(如诺贝尔奖),或具国际声望,经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者;或在台外国商会建议,符合一定资格的重要商务人士;或者经由部会推荐,对台湾经济发展有特殊贡献且经专案核准的商务人士。
这张旅行卡有效期为3年,持有人可不限次数往返台湾,每次停留期限可达3个月,由1号专用通关道快速办理签证及通关作业。
至于经政府部门专案延揽或补助引进,“以工作为主要入国目的”的外籍高阶专业人士,将核发结合就业许可函、外侨居留证、重入国许可等三种准证的“就业VISA卡”,取代传统签证。
就业VISA卡有效期限为3年,可不限次数往返台湾,持有人在有效居留期间内可自由转换工作,不必换证;期满未获续聘者,可延长停留3个月,方便其在台湾求职、再就业;若应聘满3年又获续聘者,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卡”。
“永久居留卡”主要是针对投资移民、专业移民者,法源是去年底公布的“入出国及移民法”,依规定内政部应在今年6月底前订定相关实施办法、建立跨部会联席审查机制,并设置单一窗口。
叶明峰表示,除“永久居留卡”需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作业,学术及商务旅行卡、就业VISA卡都涉及修改行政办法,目前没有实施时间表。
此外,财经小组也决议把因履约或演讲来台的外籍人士入境停留时间,从14日放宽至30日以下,入国签证视同“工作许可”;持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已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专业人士,在停留期限届满前可申请转换居留签证,不必先离境再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