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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渔民权益 嘉县核发504张渔业权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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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俊亮嘉义县13日电)嘉义县政府为了捍卫养殖渔民权益,3年前发出26 张渔业权执照后,今天又发出504张渔业权执照,这些执照有如海域所有权状,对于养殖海域有持有、继承、让与及抵押权。

嘉义县长陈明文表示,嘉义县布袋、东石海域是台湾养殖牡蛎(俗称蚵仔)的大本营,却常遭台风、豪雨侵袭,养殖渔民蒙受天灾损失,却苦无依据可以求偿,县府于是首创牡蛎养殖区渔业权划定,在布袋、东石沿海2万多公顷海域规划45个渔场,要让养殖渔民有“海上所有权状”。

陈明文指出,县府于95年5 月发出全国首张渔业权执照,当年并核发第42区共26张渔业权执照,由于海上实测作业困难度相当高,作业十分繁杂,需依海象及潮汐时间,定时定点在船上测量,可谓非常辛苦。

为了减轻渔民负担,海上测量作业的租船费用,以及每笔海上测量费新台币4,000元,都由县府吸收,最近已陆续完成第20、21、30及40区的海上实测作业,并就各养殖区卫星定位点逐一检核,今天再度核发504 张渔业权执照。

陈明文强调,近年来天灾频传,农民遇到天灾,可透过种植作物种类、数量、范围争取政府补助,但渔民在茫茫大海养殖牡蛎,数量、范围不易确认,有了渔业权执照之后,若再遇天灾,即可提报农业天然灾害救助,让养殖渔民多了一层保障。

他说,牡蛎养殖渔业权执照的核发,不但保障沿海养殖渔民的权益,并奠定海域管理的里程碑,县府将再接再厉,加速推动其余40区的渔业权执照核发,希望在3至5年全部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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