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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金融MOU 早上演戏晚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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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孟伦、邱燕玲、陈晓宜/台北报导〕台湾金管会主委陈?昨天上午还正经八百地在立法院财委会和经委会专案报告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 ),大谈签署时间、头衔名称等问题;晚上却紧急召开记者会,宣布用“互递方式”,已与中国完成MOU签署!并将在两个月内生效。

*互递正本约时签署 60天内生效*

金管会表示,基于“对等原则”,双方在MOU签署头衔均未使用法定机构名称。

对金管会上午“演戏”、晚上签约,绿委痛批金管会“欺瞒国会”、“打了朝野立委一大巴掌”!马政府完全无视人民、无视国会,美牛如此、MOU如此,以后ECFA也将是如此,国民党政府迟早把台湾主权卖了。

民进党立委潘孟安痛批,一直到昨天下午,国会都在讨论签署MOU的各种问题,金管会还答不完全,晚上就偷偷摸摸像小偷一样签了,这种政府完全无视人民惶恐、漠视国会监督,民进党应关闭朝野协商,进行长期焦土战,国民党已让国会丧失监督能力,应该解散。

*立委批陈欺瞒 也质疑事先签好*

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则说,民进党一定会找陈?算账。

国民党立委罗淑蕾也质疑,陈?昨在财委会说报告程序完成后就会签,那到底是昨天签的还是之前就已签好了?她要求金管会说清楚。

民进党立委陈亭妃指出,由于中国不承认台湾或任何主权象征的中央机关,未来台湾官员势必无法赴中国执行金检,她抨击“马政府只是一味急着想签MOU,却没有顾及金融风险管理问题”。

对MOU闪电完成签署,陈?说明过程表示,台湾与中国双方均派专人递送MOU正本,在昨天下午四点多到机场,双方约定好晚间六点同时签署。

*避头衔争议 未用法定机关名称*

陈?说,由于中国金融主管机关有三个,分别为“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我们与这三单位签署,版本有正体字和简体字版两种,所以签署的MOU文件总计有六份。

外界关切的MOU签署头衔名称问题,则是各自退让,均没有使用法定机关名称;台湾是用“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对方为“大陆方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代表”等,避开敏感争议字眼;陈?强调,“这符合对等原则”。

*中国QDII MOU生效后即可投资台股*

至于在金融三项MOU签署后,对金融市场有何影响?陈?表示,MOU生效后,台湾七家在中国设有办事处的银行,可申请升格为“分行”,但仍无法承作人民币业务;中国QDII(合格境内投资机构 )也将可在MOU生效后投资台股。

对立委质疑的赴中监理问题,陈?稍早表示,双方可以签MOU,就是母国监理原则,未来将会严格监督把关。

银行局官员则指出,国际上常见的跨境监理方式,主要有合并报表监理、指派检查人员办理检查及委托地主国金融监理机关检查等;无论哪种方式,金管会仍可以掌握国内金融业在中国的营运状况。

*小辞典/两岸MOU金融监理备忘录*

MOU是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的英文缩写,中文意思为“了解备忘录”、简称“备忘录”。台湾与中国签署的金融监理MOU,包括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等共三项。

根据新版“巴塞尔资本协定”精神,MOU应该包括五大内容,分别为“共同监理”、“资讯交换”、“资讯保密”、“事后连系与互访”、“危机处理”。这次两岸签署的金融MOU,即涵盖这五大内容。

根据金管会统计,台湾之前已经和34个国家和地区共签署了39件金融MOU。在效力上,虽然MOU不具完整法律性格,层级也比协议低,但这是两国往来签订的契约,依照惯例,仍有实际拘束之作用。(记者王孟伦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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