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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审法草案 案逾12年拟强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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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5日电)台司法院为解决案件久悬未决,推动制订速审专法。司法院今天公布草案内容,明定案件已逾“一定期间”未能判决定谳,法院得以驳回起诉,强制终结案件,“一定期间”倾向订为12年。

学童陆正遭撕票案、汐止吴铭汉夫妇被杀等两起当年重大刑案,分别延宕22、18年未能审结,一银押汇案更已缠讼30年,都让民众质疑“司法怎么了”。

根据司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妥速审判法”草案内容,共计16条,旨在保障人民有受公正、合法、迅速的审判权利,并订出驳回起诉机制、最高法院特别审查机制、其他机关配合义务等内容。

草案第6、7、8条规定,案件逾一定期间能定谳,显示检察官已穷强大公权力,历经漫长时间仍无法将被告定罪,此种不利益,应由国家承担,此时法院可驳回起诉,让案件终结。司法院统计目前逾10年未结案件有138件,逾12年未结降为67件,逾15年未结只剩10件,倾向将“一定期间”订为12年。

草案第9条规定,案件自一审起已逾6年,且经最高法院3次以上发回者,二审法院所做无罪更审判决,不得再行上诉最高法院。

此外,草案还规定有被告在押案件,必须优先且连续开庭审理;检察官或辩护律师若妨碍诉讼进行,应请有监督之权者 (如检察长、律师公会)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告诉法院。

司法院将自17日起,分别在台北、高雄、台南、台中、花莲,一连举办6场公听会,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等再集思广义。一旦立法通过,包括苏建和案在内的几宗瞩目久悬未决案件,将露出解决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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