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繼承了一棟房子:出租還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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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在2007年紐約的Great Neck繼承了一棟價值55萬美元有四間臥室的房子,每年唯一的花費是一萬美元左右的財產稅和電氣費。我住在外州,每年回去兩次共兩週時間,我是該賣這房子還是應該用來出租?
  
要回答這個問題,你得從用途和經濟收入兩方面來考慮,為甚麼你繼承它三年後還需要擁有這棟房子。
  
首先從用途方面來看看,除了一年住兩週外,今後有甚麼打算嗎,退休後長住,還是打算作為家產留給孩子們?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趕快將房子修修補補,趕在春季上市,現在這麼低的貸款利率不會持續很長時間,聯邦政府提供的買房退稅計劃四月三十日到期,別耽誤了。
  
你沒有說明為甚麼每年要回去住兩週,如果不是回去打理房子就太不經濟了。每年為了稅和電氣費就得花一萬美元是很不合算的,(外加沒提到的突發狀況,像保險,打理草坪,維修房屋等等),在Great Neck住兩週高級酒店也就花費3500美元,還不用清洗廁所。
  
但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把房子租出去就是個好主意,而且收入也不錯。在Oodle.com網站上,我發現在紐約Great Neck地區四間臥室的房子可租到每月2750美元,儘管出租會讓房子磨損更快,但冬天有人住能避免水管凍結,防止家裏的電器設備密封圈和墊圈因為長期不用而幹掉,也不太會有陌生人,動物和蟲子入侵房裡。
  
在決定做房東之前,問問自己是否有時間,有耐心和技能從外州遙控管理。你還得處理像馬桶堵了,水池下水道堵了,地毯髒了,清潔工,修理工的關係等等。(一般規律是,你得拿出房價的1%或2%來維修房子,視房子的年限和條件而定)。你還會有一些額外的花費,像電費,廣告費,審查房客信用,也許還要僱一個當地的房屋管理人等等。
  
作為房東,你得給稅務局留好所有的財務收支以應付查賬,當然你也能減免部份稅收。(參見www.irs.gov網站上的標題414和415)。這些手續和報表會很麻煩,你可以自己用一個數據表格管理,也可以花些錢買個軟件,如快速出租管理 (Quicken Rental Property Manage)這類軟件幫你設置表格,記錄好收入和支出。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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