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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買房遇賴租客 幾多辛酸

法警強制執行法庭令終趕走租客 行家建言要懂得找資源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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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3日訊】導讀:紐約的法律非常保護租客的權益。房東若遇壞房客,必須走法律程序逐之,過程往往漫長無比。馮太剛買房就遭遇賴租客,甚感傷心。儘管租客被趕走,還須小心其物件處理。專家建言安居樂業第一步要了解美國的運作方式,學會找資源,有備無患。

(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房產已成本地華人購房的熱門選擇,馮太太今年在布碌崙格雷夫森德(Gravesend)區與兄弟兩家人湊錢買了一套兩層樓房,準備自住,還未搬進去,煩惱已經開始了。
  
購房時房產經紀人說,當時住在一樓的西語裔殘疾人Abuhamda很快會搬走,因為法庭已下了搬遷令,限其在今年3月13日前搬走。馮太沒想到,拖延了大半年租客還沒搬走,她不僅平白損失租金,還得替房客繳電暖費、維修,自己一家人不敢搬進二樓不說,還花了數千美元請律師和翻譯,申請法警強制執行驅逐,直到昨日(11月12日)才終於「熬出頭」。

請律師申請法警強制執行
  
這名舊租客家有坐輪椅的殘障女兒,連同兄弟、朋友配偶和孩子等,一大家子人住在一樓。馮太說,租客原來就是不交房租被舊業主訴訟到法庭,輪到她接手後,對方以一時間找不到房子為由,一拖就是半年。按照紐約的法律,即使法庭已經下了搬遷令,房客不走,房東也不能自行換鎖驅逐房客。
  
走投無路的馮太太,只好花錢請律師和翻譯,上了5次法庭,律師教她憑法院判決向警察局申請強制執行,屆時由法警負責把房客帶離租賃屋。

仍須負擔繳費和房屋維修
  
這期間房東要負責房屋的維修和管理。房客說廁所堵塞了,熱水器、廚房灶頭壞了,馬上要去處理。依照律師的指教,還要請有執照的專業公司來修理,能開出正規的發票提供證明,以免節外生枝。工價高也只能忍受。

「律師費加上翻譯就5千美金,連每個月替她交水電費,保險、地稅,還有維修廁所和廚房灶頭、熱水爐5~6次,算下來花了近8000元。」馮太說。

節外生枝 房東無奈
    
「我買屋這麼久,她從來沒給過我半分錢。二樓要裝修,她不讓我裝修,我一進去就要打我,『喊打喊殺』,她說住了多年,這是她的地方。」馮太說,法庭、律師、維修,一趟趟的折騰,自家花錢買的房子賠錢給別人住不說,來自親戚的壓力,精神上造成的煩惱和痛苦,更是難以形容,「全家人都被搞得雞毛鴨血的(很淒慘)」。
  
10月1日,房客的兄弟在法庭上對馮太「喊打喊殺」,傷心的馮太被法警護送離開,見證了這一幕的法官將這一情節記錄入檔。
    
終於,法警定下10月24日執法。但沒想到事情比想像的更複雜,馮太說,這天,十多名「成人保護服務處」(Adult Protective Services, APS)的社工擋在門口,說該殘疾人剛做完手術出院,身體還未完全恢復,不能趕對方出門,且該殘疾人最近還被鑑定患有精神病。法警驅逐過程因此暫停。
    
APS組織是州政府的個案管理機構,作用是保護老年人和不能自立的成年人,確保他們免受虐待和忽視。他們介入,使得事情節外生枝。馮太不得不去面臨一個特別程序,APS考慮根據精神衛生法第81條,要求法庭指定一個人為該殘疾人的監護人,該監護人負責照顧這個人,管理和維護其財產和權利,因為她不能夠料理自己的事務。這意味著一旦要上法庭裁決,馮太還要花費更多的時間走程序,增加聘請律師的範圍和費用。
  
「她白住人家房子,怎麼無理還變為有理了?」馮太實在想不通。

峰迴路轉 柳暗花明
  
在最後這十天,APS顯然做了些調查,儘管馮太不知道APS調查了甚麼資料,但他們已經決定不再在這件事情上插手。馮太一家人峰迴路轉。
  
11月12日,法警再次來執法,將租客趕走,把房屋還給了馮太。

馮太立即請專業鎖匠換鎖,後面的事情就簡單多了。不過就算是房客走了,馮太也不能任意處置對方留下的家居和其他財物,法律要求房東對被逐房客的財物遵循一 定的存放和通知程序。     

房東要做一個決定:告知房客她何時來收拾物品搬家,或等法庭安排搬家的時間。馮太選擇了後者,因此法警填寫財物「Marshal’s Legal Possession」清單,馮太也取來相機設好日期和時間,將租客的所有物品拍了一大堆照片,以免將來房客起訴她,財產被當垃圾扔了。
  
據了解,有些大房東對被逐房客的財物處理做法是:「租一個客艙,請搬運公司來將財物搬到客艙,屋主給一個月的租金,如果房客要拿取,一個月內可以免費拿取,超時租客需要繼續交租保留財物,否則客艙會自主扔掉。」

責任編輯: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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