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行:淡泊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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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9日訊】我今年七十九歲。一九九六年經鄰居介紹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下面說說我修煉後淡泊名利的經歷。

領導說:「從來沒聽說要把提升機會主動讓給別人的」

修煉法輪大法後,明白了一些大法的法理,逐漸的把常人中的名利看淡了,遇事能先想到自己是修煉人,要為他人著想。

那時我還沒有退休。一次單位調整職務,領導們決定要把我從原來的副職提升為正職。領導找我談話時,我首先對領導對我的信任表示感謝,同時提出我的想法:我說,我現在修煉法輪功了,遇事要先為單位著想,為別人著想。我建議提升某位三十多歲、年輕的、很有發展前途的同事擔任正職。我說,她的工作能力比我強,文化程度比我高,工作中鍛鍊鍛鍊就成熟了。我個人只是實際經驗多點,在職工中印象比較好。從年齡上、文化水平上,那位同事都占優勢,我同人家比差距很大,提升她對單位的發展有利的多。

領導們研究後,最終同意了我的建議。實踐證明我的建議是正確的。過後那位領導同我談話,感謝我對他們的工作的支持,並說:現在提職都在爭在搶,從副職提到正職,其它不說,工資就立即長一級。從來沒有聽說把提升機會主動讓給別人的。像你這樣的人太少了!我說:我現在是煉了法輪功了,修煉後身心受益,對職務、工資沒有太多的訴求。再說,過幾年我就退休了,給單位留個穩定的班子比較好。領導說:法輪功這麼好,大家都煉法輪功該多好!

因為我的所為,單位領導都知道法輪功好了,所以法輪功遭受迫害時,我沒有受到單位的干擾。就在我退休後,領導還特意來看過我,還把單位的現任領導聚在一起,講述了我主動讓職務給年輕人的事。我推薦的那個人也在場。單位還送給我一個鏡匾作為留念。

拒收兩份崗位津貼

我雖然沒擔任正職,可領導看到我的品德這麼好,非常信任我,就把我調到附屬的勞動服務公司任總經理,負責把沒有工作的職工的子女都招來,把他們都給轉成大集體工養起來。我在這個公司工作三年,除了養了這些孩子外,還為公司淨增二百多萬元的資金收入。

領導一看,我盡心敬業,不貪不占,對我更加信任,又讓我承擔了多種經營公司的經理。兩個公司本來是分別由兩個人承擔經理職責,領導只讓我一個人承擔,把兩個單位的財權都交給我了。我就要退休了,單位的提升我都讓出去了,本想在退休前在精力和體力上緩和緩和,好認真的學法煉功。可領導就是抓住不放。

領導這樣看重我這個快退休的人,並不是我自己有什麼本事,而是我修煉了,大法給了我智慧。我這個當經理的哪搞過經營?還同時把兩個公司的領導責任都交給了我。我只是因為有師父有大法的指導,知道只要按照真、善、忍做,就一定能做好。

工作中,我有領導的信任,職工的支持,關係單位的配合也是做好工作的必備條件。大家都知道我不請客,不送禮,不受禮,按章辦事,一辦到底。工作中接觸到的人都知道我這個經理是煉法輪功的,煉法輪功的是好人。通過我的言行,都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都願意同我們打交道。

我擔任兩個公司的經理,與關係單位只是正常的業務關係,即使需要請對方吃飯,都帶著公司的有關人員過去,飯後由公司去的人當時結帳。自己從沒有單獨利用公司的名義請過任何人吃飯。

單位明文規定經理有崗位津貼。我擔任兩個公司的經理,我只要一份津貼。當我把服務公司經理的崗位津貼退回去時,公司的財會及辦公室的人員都不幹了,她們說:「公司增加了這麼多效益,我們的福利和工資也增加了,你不要,我們心裡過不去。」我告訴他們:我是煉法輪功的,我要按照真、善、忍辦事。我只是一個人,我能幹兩個人的工作嗎?這工作不都是大家幹的嗎?何況我已經拿了一份多種經營公司經理的崗位津貼,且多種經營經理的崗位津貼高於服務公司經理的崗位津貼。

兩個公司的員工都看到了大法弟子的言行,大家都知道了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在名利上從來不爭、不鬥的。#

——選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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