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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拒撤引渡惡法 民主派斥玩面具政治

無視十三萬人反引渡條例訴求 否決各界五方案提議

政府無視香港社會各界廣泛反對聲音、繼續強推修訂引渡條例(《逃犯條例》)已引致抗爭由街頭激化到議會。(大紀元合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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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政府無視香港社會各界廣泛反對聲音、繼續強推修訂引渡條例(《逃犯條例》)已引致抗爭由街頭激化到議會。6日,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因祕書長陳維安被指未保持政治中立,以史無前例的方式,要求議員以書面方式回覆內會指引,由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持主席選舉,以致「鬧雙胞」。7日,政府無視13萬港人的訴求,重申政府方案是最好的,否定各界提出影響面最小的方案。民主派批評當局完全漠視港人及國際社會的關注和擔憂,批評當局玩弄「面具政治」。

4月28日13萬人上街抗議港府推動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當局態度似乎未軟化。議會內,民主派為阻審議修例,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仍未選出主席,更鬧出民主派及建制派「雙胞」主持。

7日上午,特首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主動表示對立法會審議《逃犯(修訂)條例》發生的問題深表關注,卻又稱不方便評論立法會事務,但提醒議員要履行《基本法》的職權,審議行政機關(部門)提交的法案:「我再次很誠摯地呼籲立法會的非建制派議員,要按在立法會經過內務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儘快成立一個法案委員會。」

林鄭月娥又表示,若有好的建議,特區政府一定會嚴肅認真地考慮。不過,7日下午,律政司聯同保安局的記者會卻否定各界提出的建議。

未審議已否定各界建議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7日下午4時在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回應五個坊間對《逃犯條例》修訂的建議。

鄭若驊首先否定由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提出「港人港審」的建議,稱此建議只能針對法例生效後的罪行,並不能追溯處理去年的台灣殺人案,亦違反本港普通法行之已久的原則,當局不能輕率採納有關意見。

田北辰回應稱,現時香港與四個國家簽署的長期移交協議,均有提及特首可以拒絕移交,將有關逃犯留港審理。他認為實行「港人港審」並非不能。

鄭若驊還逐一否定其它建議,包括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及尹兆堅提出,容許香港法院處理港人在境外干犯謀殺或誤殺等案件。鄭指,香港推行普通法,刑事司法管轄權奉行「屬地原則」,而以域外案件處理,取證有困難。又說,如果加入條文處理刑法追溯期,會違反香港人權法案中,刑事罪和刑罰沒有追溯力的條文。但沒有追溯力,則解決不了台灣殺人案。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反駁政府指以「港人港審」不能追溯處理台灣殺人案。他指《香港人權法案》所指的追溯期限制,在於不屬罪行的行為於立法後不能追溯,但謀殺屬刑事罪行,有追溯期。

石又指,目前香港有不少罪行有域外法權,譬如防止賄賂條例規範港人於外地發生的違法行為。

對於港人擔心修例通過後「逃犯」被移交大陸受審,石書銘表示,若以個案形式單次移交逃犯到大陸就會成為常態。他認為港人目前最大憂慮仍然對大陸司法制度缺乏信心此核心問題。

至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提出,如果「要求移交一方」沒有簽署及實施《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就可以拒絕移交,包括大陸。鄭若驊就指與本港現行做法不符,目前與香港簽了長期協議的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都沒有簽署ICCPR。

陳文敏回應稱,他的建議只針對與香港沒有移交逃犯協議、需要以個案形式移交逃犯的國家和地區,與本港有簽署長期協議的地區,即使沒有實施公約亦沒有衝突。

李家超則重申,提出修例草案並非為大陸而設,一為處理移交在台灣殺人案的港男疑犯,二為堵塞制度漏洞。又說,草案適用於任何一個與香港未簽長期協議的地方,針對涉及犯下嚴重罪行的罪犯,而非守法市民,並保證所有移交的要求會受行政機關(部門)和法庭雙重把關。

民主派議會召集人毛孟靜批評鄭若驊用自己的理據否決各界提出的方案,形容此舉非常不堪,批評鄭是玩弄「面具政治」:「將這個甚麼《逃犯條例》草案這件事,玩一套『面具政治』。是非常之假,是戴著一幅面具,然後在後面吟吟噆噆(意為:嘀咕),總之講了就是了,『我講出來就是真理』,也都不需要擔心人家見到她背後的真面目。」

毛孟靜議員(中)批評鄭若驊戴著假面具,玩弄「面具政治」。(蔡雯文/大紀元)

毛孟靜並指在整個記者會上,鄭若驊皆不敢批評大陸的司法制度,「以為咋咋帝帝(意為:假裝)就可以將說話含混過去」。

李家超辯稱銅鑼灣書店林榮基事件不適用於《逃犯條例》修訂,對此毛孟靜指李的言論更令人憤怒:「眾所周知我們剛剛一直講擔心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就是最擔心他們將一些莫須有的罪行包裝成某種罪行,然後套諸閣下身上,是完全莫須有的。」

陳維安被斥違政治中立 要為「鬧雙胞」問責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上星期六發信要求議員就內會指引表態,由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持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主席選舉。前日上午,12名民主派議員到陳維安的辦公室,要求他撤回書面決議的做法,否則辭職,但等了45分鐘仍未見到陳。民主派於是向陳維安發律師信。

6日不見蹤影的陳維安7日早上10時許見傳媒,解釋因6日早上收到議員發出的律師信,要與法律部門商討,故未能與預先約定的議員開會。他重申,秘書處一直以保持政治中立、不偏不倚的原則辦事。又指,近日部份針對祕書處的言行,並不公道,甚至近乎欺凌及滋擾,希望有關人士馬上停止攻擊及傷害祕書處,讓祕書處聚焦處理條例草案。

對於祕書處以書面形式要求全體法案委員會成員考慮內務委員會發出行事指引,而沒有安排開會商討是否接納指引,被質疑有違政治中立一事,陳堅稱祕書處是按照議事規則、內務守則和一貫行事安排做事。但被追問今次做法是否「史無前例」,陳無法回答祕書處引用哪條規則和有無先例可循。他又被多番追問法案委員會鬧出「雙胞胎」,是否難辭其咎須辭職問責,他都無正面回應。

當陳維安離開時,人民力量陳志全議員叫他站住,當場質問他有何理據議事規則由祕書處以書面傳閱方式,決定由建制派石禮謙主持法案委員會,並將會議改期。

陳志全追問:「可以和祕書處做出決定,不用開會只要傳閱就可表決?請向所有香港人及傳媒交代。」

另外,網上發起「要求香港立法會祕書長陳維安引咎辭職」的聯署,截至凌晨零時,已有近二萬四千人支持。

對於陳維安形容近日有人針對祕書處,毛孟靜強調民主派議員僅是針對陳維安一人,陳用上欺凌兩個字,令人失笑,因為眾所周知陳是自以為他有人大釋法式的行政霸權。

涂謹申:合法任法委會主席

由民主派選出擔任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涂謹申7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自己的主席位置有合法性和正當性:「我做了主持而有足夠法定人數,就算有無祕書處(允許)這不相干,當然這是祕書處瀆職及偏離職守,我會向大主席及行管會投訴,但不影響當時程序正當性。」

不過涂謹申說,建制派也可能堅持於本週六由建制派選出的人才是合法的主席,其中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法,是由秘書處尋求法庭裁決,讓他與對方進行「相互對辯」,由法院裁定誰是合法的主席。

民主派:政府欠港人多個交待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議員從法律的角度反駁,批評政府欠港人多個交待。一是,鄭若驊和李家超都不斷強調今次修例非針對一個國家,而是面向全世界沒有與港簽協議的國家。楊批評此言論是「掩耳盜鈴」,因為問題所在是面對大陸司法制度,若大陸提出引渡將令本港法庭難堪,擺法院上台,早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陳氏基金憲法學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也講過,但鄭及李二人皆不敢正面回應。

二是,鄭若驊稱要遵守屬地原則,因此港人港審不可行。楊批評當局再一次「掩耳盜鈴」。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53P針對兒童性侵犯案,香港就有「域外法權」,質疑為何引渡條例不行。

三是,有關追溯力問題,鄭若驊稱擴大「域外法權」的方案無追溯力。楊質疑為何《逃犯條例》可以有追溯力?

外企重估投資 擬撤走要員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議員批評李家超一直迴避香港與大陸是否是國與國的關係:「我們只不過是一國兩制之下的香港,因此特首憑什麼去拒絕她的老闆,她的老闆要她交一個人上去的時候,她憑什麼用國與國的想法去拒絕呢?如果她用國與國的概念的話,香港只能夠成為一個港獨的地方。」

他不滿李家超一直在欺騙港人:「為什麼民主派、為什麼香港市民有那麼大的恐懼。因為它(修訂案)就是打開一國兩制的後門,將這二十幾年的保障,一炮過打開,而這個打開其實損害的不單止是香港的法律、港人的人身自由的保障,更加重要的就是外國商會、國際社會,任何投資者會重新考慮香港的投資價值,這個影響是非常之深遠。」

資訊科技界莫乃光議員批評政府的記者會論調毫無新意,反而令人失望,否定所有各界提出的不同建議,根本不理會市民、國際社會的關注,完全是一副「都是我全對」的態度:「我不知道究竟這是一個面子的原因,還是實際上都反映了她(港府)有政治的目的在背後。」

莫乃光透露,一些外國公司反映內部正在評估《逃犯條例》對他們的影響:「全部都是極度負面的,即是說他們有部分企業已經在考慮他們的架構如何重組。……他們企業的總部如果在香港的,重要的員工,重要的負責人員都會很大機會陸陸續續,尤其是在條例通過之後撤走。」

莫乃光強調將對香港經濟造成極大的影響:「到時那個代價是全香港、全香港人為了林鄭月娥這個特首,要負上最沉重的代價。」#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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