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港府拒撤引渡恶法 民主派斥玩面具政治

无视十三万人反引渡条例诉求 否决各界五方案提议

政府无视香港社会各界广泛反对声音、继续强推修订引渡条例(《逃犯条例》)已引致抗争由街头激化到议会。(大纪元合成图)

人气: 596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19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政府无视香港社会各界广泛反对声音、继续强推修订引渡条例(《逃犯条例》)已引致抗争由街头激化到议会。6日,立法会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因秘书长陈维安被指未保持政治中立,以史无前例的方式,要求议员以书面方式回复内会指引,由石礼谦取代涂谨申主持主席选举,以致“闹双胞”。7日,政府无视13万港人的诉求,重申政府方案是最好的,否定各界提出影响面最小的方案。民主派批评当局完全漠视港人及国际社会的关注和担忧,批评当局玩弄“面具政治”。

4月28日13万人上街抗议港府推动修订《逃犯条例》草案,当局态度似乎未软化。议会内,民主派为阻审议修例,立法会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仍未选出主席,更闹出民主派及建制派“双胞”主持。

7日上午,特首林郑月娥在行政会议前,主动表示对立法会审议《逃犯(修订)条例》发生的问题深表关注,却又称不方便评论立法会事务,但提醒议员要履行《基本法》的职权,审议行政机关(部门)提交的法案:“我再次很诚挚地呼吁立法会的非建制派议员,要按在立法会经过内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尽快成立一个法案委员会。”

林郑月娥又表示,若有好的建议,特区政府一定会严肃认真地考虑。不过,7日下午,律政司联同保安局的记者会却否定各界提出的建议。

未审议已否定各界建议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7日下午4时在政府总部召开记者会回应五个坊间对《逃犯条例》修订的建议。

郑若骅首先否定由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提出“港人港审”的建议,称此建议只能针对法例生效后的罪行,并不能追溯处理去年的台湾杀人案,亦违反本港普通法行之已久的原则,当局不能轻率采纳有关意见。

田北辰回应称,现时香港与四个国家签署的长期移交协议,均有提及特首可以拒绝移交,将有关逃犯留港审理。他认为实行“港人港审”并非不能。

郑若骅还逐一否定其它建议,包括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及尹兆坚提出,容许香港法院处理港人在境外干犯谋杀或误杀等案件。郑指,香港推行普通法,刑事司法管辖权奉行“属地原则”,而以域外案件处理,取证有困难。又说,如果加入条文处理刑法追溯期,会违反香港人权法案中,刑事罪和刑罚没有追溯力的条文。但没有追溯力,则解决不了台湾杀人案。

大律师公会执委石书铭反驳政府指以“港人港审”不能追溯处理台湾杀人案。他指《香港人权法案》所指的追溯期限制,在于不属罪行的行为于立法后不能追溯,但谋杀属刑事罪行,有追溯期。

石又指,目前香港有不少罪行有域外法权,譬如防止贿赂条例规范港人于外地发生的违法行为。

对于港人担心修例通过后“逃犯”被移交大陆受审,石书铭表示,若以个案形式单次移交逃犯到大陆就会成为常态。他认为港人目前最大忧虑仍然对大陆司法制度缺乏信心此核心问题。

至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提出,如果“要求移交一方”没有签署及实施《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就可以拒绝移交,包括大陆。郑若骅就指与本港现行做法不符,目前与香港签了长期协议的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都没有签署ICCPR。

陈文敏回应称,他的建议只针对与香港没有移交逃犯协议、需要以个案形式移交逃犯的国家和地区,与本港有签署长期协议的地区,即使没有实施公约亦没有冲突。

李家超则重申,提出修例草案并非为大陆而设,一为处理移交在台湾杀人案的港男疑犯,二为堵塞制度漏洞。又说,草案适用于任何一个与香港未签长期协议的地方,针对涉及犯下严重罪行的罪犯,而非守法市民,并保证所有移交的要求会受行政机关(部门)和法庭双重把关。

民主派议会召集人毛孟静批评郑若骅用自己的理据否决各界提出的方案,形容此举非常不堪,批评郑是玩弄“面具政治”:“将这个什么《逃犯条例》草案这件事,玩一套‘面具政治’。是非常之假,是戴着一幅面具,然后在后面吟吟噆噆(意为:嘀咕),总之讲了就是了,‘我讲出来就是真理’,也都不需要担心人家见到她背后的真面目。”

毛孟静议员(中)批评郑若骅戴着假面具,玩弄“面具政治”。(蔡雯文/大纪元)

毛孟静并指在整个记者会上,郑若骅皆不敢批评大陆的司法制度,“以为咋咋帝帝(意为:假装)就可以将说话含混过去”。

李家超辩称铜锣湾书店林荣基事件不适用于《逃犯条例》修订,对此毛孟静指李的言论更令人愤怒:“众所周知我们刚刚一直讲担心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就是最担心他们将一些莫须有的罪行包装成某种罪行,然后套诸阁下身上,是完全莫须有的。”

陈维安被斥违政治中立 要为“闹双胞”问责

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上星期六发信要求议员就内会指引表态,由石礼谦取代涂谨申主持立法会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主席选举。前日上午,12名民主派议员到陈维安的办公室,要求他撤回书面决议的做法,否则辞职,但等了45分钟仍未见到陈。民主派于是向陈维安发律师信。

6日不见踪影的陈维安7日早上10时许见传媒,解释因6日早上收到议员发出的律师信,要与法律部门商讨,故未能与预先约定的议员开会。他重申,秘书处一直以保持政治中立、不偏不倚的原则办事。又指,近日部分针对秘书处的言行,并不公道,甚至近乎欺凌及滋扰,希望有关人士马上停止攻击及伤害秘书处,让秘书处聚焦处理条例草案。

对于秘书处以书面形式要求全体法案委员会成员考虑内务委员会发出行事指引,而没有安排开会商讨是否接纳指引,被质疑有违政治中立一事,陈坚称秘书处是按照议事规则、内务守则和一贯行事安排做事。但被追问今次做法是否“史无前例”,陈无法回答秘书处引用哪条规则和有无先例可循。他又被多番追问法案委员会闹出“双胞胎”,是否难辞其咎须辞职问责,他都无正面回应。

当陈维安离开时,人民力量陈志全议员叫他站住,当场质问他有何理据议事规则由秘书处以书面传阅方式,决定由建制派石礼谦主持法案委员会,并将会议改期。

陈志全追问:“可以和秘书处做出决定,不用开会只要传阅就可表决?请向所有香港人及传媒交代。”

另外,网上发起“要求香港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引咎辞职”的联署,截至凌晨零时,已有近二万四千人支持。

对于陈维安形容近日有人针对秘书处,毛孟静强调民主派议员仅是针对陈维安一人,陈用上欺凌两个字,令人失笑,因为众所周知陈是自以为他有人大释法式的行政霸权。

涂谨申:合法任法委会主席

由民主派选出担任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主席的涂谨申7日在电台节目上表示,自己的主席位置有合法性和正当性:“我做了主持而有足够法定人数,就算有无秘书处(允许)这不相干,当然这是秘书处渎职及偏离职守,我会向大主席及行管会投诉,但不影响当时程序正当性。”

不过涂谨申说,建制派也可能坚持于本周六由建制派选出的人才是合法的主席,其中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法,是由秘书处寻求法庭裁决,让他与对方进行“相互对辩”,由法院裁定谁是合法的主席。

民主派:政府欠港人多个交待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议员从法律的角度反驳,批评政府欠港人多个交待。一是,郑若骅和李家超都不断强调今次修例非针对一个国家,而是面向全世界没有与港签协议的国家。杨批评此言论是“掩耳盗铃”,因为问题所在是面对大陆司法制度,若大陆提出引渡将令本港法庭难堪,摆法院上台,早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陈氏基金宪法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也讲过,但郑及李二人皆不敢正面回应。

二是,郑若骅称要遵守属地原则,因此港人港审不可行。杨批评当局再一次“掩耳盗铃”。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53P针对儿童性侵犯案,香港就有“域外法权”,质疑为何引渡条例不行。

三是,有关追溯力问题,郑若骅称扩大“域外法权”的方案无追溯力。杨质疑为何《逃犯条例》可以有追溯力?

外企重估投资 拟撤走要员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议员批评李家超一直回避香港与大陆是否是国与国的关系:“我们只不过是一国两制之下的香港,因此特首凭什么去拒绝她的老板,她的老板要她交一个人上去的时候,她凭什么用国与国的想法去拒绝呢?如果她用国与国的概念的话,香港只能够成为一个港独的地方。”

他不满李家超一直在欺骗港人:“为什么民主派、为什么香港市民有那么大的恐惧。因为它(修订案)就是打开一国两制的后门,将这二十几年的保障,一炮过打开,而这个打开其实损害的不单止是香港的法律、港人的人身自由的保障,更加重要的就是外国商会、国际社会,任何投资者会重新考虑香港的投资价值,这个影响是非常之深远。”

资讯科技界莫乃光议员批评政府的记者会论调毫无新意,反而令人失望,否定所有各界提出的不同建议,根本不理会市民、国际社会的关注,完全是一副“都是我全对”的态度:“我不知道究竟这是一个面子的原因,还是实际上都反映了她(港府)有政治的目的在背后。”

莫乃光透露,一些外国公司反映内部正在评估《逃犯条例》对他们的影响:“全部都是极度负面的,即是说他们有部分企业已经在考虑他们的架构如何重组。……他们企业的总部如果在香港的,重要的员工,重要的负责人员都会很大机会陆陆续续,尤其是在条例通过之后撤走。”

莫乃光强调将对香港经济造成极大的影响:“到时那个代价是全香港、全香港人为了林郑月娥这个特首,要负上最沉重的代价。”#

责任编辑:李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