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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測速照相密度是日本的307倍 警政署:半年內通盤檢討設置標準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4日邀請交通部、教育部及內政部等相關部會,針對台灣測速照相機密度精準度、速限制度精進檢討等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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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常懷仁台灣台北報導)藝人陳為民日前稱「台灣道路測速照相機密度高是國恥」引發熱議,有立委4日在立法院揭露,台灣測速照相每千公里就有82.8支,為日本0.27支的307倍,設置密集度偏高,但事故死亡仍偏高,質疑並非是交通安全萬靈丹。警政署說,半年內就測速照相設備設置原則與調整標準通盤檢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4日邀請交通部、教育部及內政部等相關部會,針對台灣測速照相機密度精準度、速限制度精進檢討等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指出,台灣交通違規罰單數量驚人,光是6都直轄市加上國道警察局,去年就開出2,125萬張,2023年更是達2,345萬張,平均每輛車每年至少收到一張罰單,他質疑到底是台灣人愛超速、開車不守規矩,還是應該檢討道路設計問題。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則說,根據警政單位統計,A1事故的駕駛肇因排行中,超速僅排行第24,而根據SCDB測速照相全球統計網資料,台灣每千公里有82.8支測速照相,日本卻僅有0.27支,新加坡為26.99支,台灣設置密集度偏高,但事故死亡人數卻仍偏高,質疑測速照相並非是交通安全的萬靈丹。

內政部擬汰除不合理點位

根據內政部報告,我國建置測速照相設備共計1,809處,其中,建置測速執法點位數量前3高單位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251處、台中市政府警察局214處、屏東縣政府警察局138處。根據統計,今年1至10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取締「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前3高單位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計30萬620件、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計23萬9,973件、台政府警察局計21萬9,515件。

該報告指出,警政署將研擬3大策進作為,首先將以交通工程改善作為降低交通事故首要手段,其次是研擬測速照相設備設置及調整標準,第三為設置原則及地點透明化。

內政部警政署會後補充,現行固定測速照相設置標準包含易肇事率、易違規率等,概念較為抽象,未來評估朝量化方式研議修正,但會優先從交通工程改善著手,半年內邀集警政機關與地方政府進行通盤檢討。

對於林俊憲要求交通部評估訂定測速照相設備標準指引,交通部長陳世凱則說,針對測速照相設置標準的指引,交通部可以來討論,未來會跟內政部研議,須尊重執法單位與地方政府。

立委籲修正罰緩分配辦法

近來社會關注測速照相議題,立委林月琴、林楚茵4日和民團舉行記者會指出,目前罰緩有99%都給了地方、執法機構。與會者呼籲,盡速修正「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明訂相關經費運用,應有明確監督查核機制,避免道德風險,並應優先用於交通安全環境層面的改善策略;檢討道路規劃與科技執法的設置,道路設計與設施設置,應首重環境面的改善及調整,並提出道路分級機制。

林月琴表示,目前罰緩75%給地方、24%給執法機構、1%給中央,交通部應修正不合時宜且缺乏監督機制的錯誤法規,而非讓執法機關、地方政府一直重複設置測速照相機,卻沒有真正解決問題,應訂有公開透明且適當的監督查核機制確保優先用於道路環境的改善。

林楚茵指出,中央既無大量罰鍰收入,也不負責科技執法設置,卻常被外界錯怪,顯示制度資訊需重新釐清,地方政府必須依法負起承擔義務,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也有必要檢討修正,讓制度回到交通安全本質,別讓自己蒙受不白之冤。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科長林采蓁回應,把罰緩用於道路交通改善環境,這些方向都認同;而罰緩分配辦法因為是早期規定,這與現在的財政紀律法、地方政府實際運用不同,大家仍有不同意見,持續討論。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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