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紹智:三權鼎立是防止專制獨裁的唯一途徑

蘇紹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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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8日訊】長期以來,中共領導層不斷生稱要堅決抵制三權鼎立的政治模式。 中共高層之反對三權鼎立,有其歷史根据和理論根源,應予揭露和批駁。

三權鼎立是通俗說法,政治學上應稱為分權原則,或分權制衡原則。分權指把國家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個部分,分別由三個國家机關獨立行使;制衡指這三個國家机關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監督、互相平衡的作用。分權制衡是防止掌權的部門和人過分集權以至走向腐敗的關鍵。西方主要國家從絕對君主制向立憲君主制和民主立憲轉變的過程中,有限政府和分權制衡原則起了決定性的促進作用,而分權制衡原則又是實現有限政府的保障。分權制衡原則為民主國家的憲法确認為基本原則。現在世界上的民主國家無不采用分權制衡原則。

廢棄分權制衡原則始于馬克思之提出無產階級專政理論。馬克思認為無產階級取得政權后應當實施無產階級專政。為此,他提出打碎舊的國家机器并建立新的國家机器的原理。世界上第一個無產階級政權巴黎公社首先改變了國家權力的運行方式,廢棄分權制衡原則。公社是監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關,實行議行合一原則。議行合一原則的精髓就是無產階級專政。

巴黎公社失敗后,馬克思對這個原則予以肯定。二十世紀出現的各個共產党執政的國家都奉行無產階級專政,因而都實行議行合一原則,廢棄分權制衡原則。列宁、斯大林以來,則不提議行合一,改提更能反映共產党領導權的民主集中制。鄧小平、江澤民等在講到抵制三權鼎立的同時,必然強調保衛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正面的提法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是民主和集中的統一。實際上,無產階級專政即共產党專政,一切在共產党的集中領導之下。大陸學者李慎之曾指出:民主集中制,只是一种新式獨裁,即極權主義的別名,根本不是什么民主。李慎之認為倒是康生講了老實話:“民主集中制要點在集中,民主無非是個形容詞而已。”

毛澤東為了強調党的領導,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則提出党的一元化領導的理論。其基本要求是:党、政、軍、民、學,党居于領導一切的地位,而全党又必須絕對服從中央。毛澤東多次強調集中以反對所謂的分散主義,他提出“大權獨攬,小權分散,党委決定,各方去辦”的工作方法,又提出“第一書記挂帥”的原則,致使中國的政治體制長期存在著高度集權,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痼疾,始終難以解脫。 鄧小平也多次說過不能搞多党競爭和三權鼎立,認為民主集中制是中國的优越性所在。

他的理論是:在民主集中制和共產党的領導下,做出某一項決定可以立即實行,沒有那么多反反复复,互相牽扯,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他還舉了搞經濟體制改革和建立經濟特區之事為例。

鄧小平的這個論點,缺乏辯證法,實乃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實踐早已檢驗證明:沒有分權制衡而出個人專斷,固然決定較快,但一個人或一個党的認識畢竟有限,錯誤和風險都是很大的。例如由毛澤東個人決定的反右、三面紅旗和文化大革命等,無不在中國造成極大的災難,如果有分權制衡,經過協商論證,此類錯誤可以避免。這正從反面說明分權制衡有其优越性。

鄧小平還有一個著名的論點是:“三權鼎立實際上是三個政府,自己向自己打架,造成了麻煩。”這种論點,一是充滿了中國几千年皇權專制主義“乾綱獨斷”的影響,二是對西方的政治體制缺乏的基本的認識。所謂“打架”和“麻煩”,正是有關机關制衡和人民參政議政以免個人專斷的表現。而且,在三權分立的實行過程中還導入了部分權力融和的合理因素,使得三權不僅互相對抗,而且相互平衡,如在總統制國家里體現為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的互相滲透,使民主憲政社會既穩定又快速發展。

江澤民則是把三權鼎立看作反對中國共產党的領導,因而為保衛民主集中制而大聲疾呼。他在中共成立八十周年大會的講話中說:“全党同志要增強民主集中制的觀念,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提高民主集中制的本領,,要進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的党的領導制度和工作机制,從制度上保證民主集中制的正确執行,堅決抵制西方多党制和三權鼎立等政治模式的影響。” 這正說明民主集中制強調集中和党的一元化領導,而三權鼎立則是專制集權的克星,這正是三權鼎立即分權制衡原則的优越性。

分權制衡原則之不為中共高層領導所容許,于此可見一斑。

除了中共歷屆高層領導外,中國的教育部門也一直在向青年灌輸反對三權分立的觀念。大陸高等學校文科教材《中國憲法》(1989年出版)認為分權制衡原則不适用于社會主義國家的理由是:“無產階級從其階級本質及肩負的歷史任務來說是不謀求特權,也不容許謀求其特權的,即使在個別社會主義國家中由于受長期封建傳統影響,還存在有特權思想和謀求特權的人,但這种思想和行為不是工人階級本質的表現,也不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占据統治地位,而且可以用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和運用法的強制力量予以肅清。因而不論社會主義國家的情況如何,都沒有必要運用分權原則。”

這個論點很有意思,其實它承認分權原則是抑制特權的有力武器,只因為共產党執政的國家的統治階級被先驗地認為不謀求特權,即使有個別謀求特權的人,也可以用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和用法的強制力量來肅清,因而沒有必要運用分權原則。這种說教證之現實,實在是蒼白無力,自欺欺人。現在人人都已經明白:即使是本質比較好的人也可以被權力腐蝕,絕對權力絕對腐蝕,凡有權力的所在,就會謀求特權的人,地球上共產党執政的國家沒有一個不存在謀求特權的人,貪腐無可避免,有的國家已經因此瓦解,中國亦已陷于腐敗難治的險境。《中國憲法》的提法恰恰從反面論證了分權制衡的优越性和必要性。 分權制衡既是實行民主憲政的必要條件,也是共產党執政國家整治腐敗的不二法門,乃至是防止專制獨裁的唯一途徑。

(自由亞洲電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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