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告密現象之盛衰(下)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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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訊】 三.告密盛衰探源(下)

相似的政制有着相似的需要。這可以解釋某些政體是盛產告密者的合適土壤﹐但並不能解釋在相似政制下告密者的不同際遇。

雖說告密現象和告密人是一切形式的專制﹑極權的天然伴生物。只要有不受制約的權力存在﹐只要有控制人民運動人民的需要從而有對人民進行監視並對無論政治或思想信仰上的異己不斷進行清洗的需要﹐那麼﹐專靠窺探﹑監視別人﹐給人羅織罪名﹐打人秘密報告而謀取好處的角色就必不可少。然而有一個重要因素使得不同國度中同樣受到制度性鼓勵的告密者境況大不一樣。這就是文化的﹑精神傳統的因素。在歐美﹐且不說在告密者沒有多少伸展拳腳機會的民主政體下這類人名聲極壞﹐日子難過。就是在縱容告密的專制時期﹐甚至在暴政下﹐告密者都是不敢聲張自己所從事的行當的﹐一旦劣行敗露﹐就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歐美的精神文化傳統中有許多因素促成了這樣的輿論傾向。其中有兩點很值得注意。

首先是作為個人自由和尊嚴依據的希臘遺產。這就是希臘哲學以及雖然範圍有限但卻塑造了人類早期自由公民的民主。希臘哲學﹐尤其是斯多葛哲學早在兩千多年前就已經提出”按自然法﹐人生而平等”的思想﹐並從自然法引申出人的良知高于任何法律。希臘詩人甚至早于斯多葛哲學幾百年就表達了這一觀念﹐悲劇《安提戈涅》就是人的良知高于法律最早最著名的藝術表達。這種觀念不僅當時受到希臘人信奉﹐還被融入後來的基督教基本教義並借助教會的力量而轉播﹐成為歐洲人普遍而持久的基本信念。這一信念確立和喚醒人的尊嚴意識﹐並為國家的行為和人的行為都設置了一條底線﹕國家無權管束人的良知﹐無權要求公民(甚至君主制下的臣民)出賣道義﹔而個人——無論民主制下的公民還是專制王權下的臣民——都有權拒絕把出賣尊嚴和良知當成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標準來接受。這使絕大多數人得以具有遠離告密行為和蔑視這類宵小之徒的精神底蘊。而希臘成功的民主實驗則使人相信﹐政府最重要的責任是把自由與和平這兩項福祉帶給人民﹐而對人民進行控制卻是政府擅權和政體蛻變的危險徵兆。

上述兩方面遺產﹐後來有許多被納入進羅馬法﹐使羅馬法具有保護個人對抗國家的內容。例如﹐在羅馬法史上影響巨大﹐其著述為查士丁尼法典提供了三分之一內容的古羅馬著名法學家烏爾比安關於”正義”是”給每個人以穩定和永恆權利的意志”的定義以及”誠實生活﹐不欠他人﹐各得其所”的法的準則﹐便都蘊涵了這樣的因素。這些因素又使人們有了拒絕與國家權力作不體面合作的法律依據。羅馬法對整個歐美世界的深遠影響使得民間具有一種把來自國家對民眾的單向控制視為暴政的傳統。即使在最專制的時代﹐這一傳統也未失落。中世紀王權強大的阿拉貢王國(位於今西班牙東北部)﹐臣民對國王有如下傚忠誓言﹕”我們這些並不比你卑賤的人﹐向你這位並不比我們高貴的人宣誓﹐如果你能尊重我們的自由並遵守法律﹐我們就接受你作為我們的國王和最高統治者﹐否則﹐我們就不接受”(5)。這不卑不亢的效忠誓言就猶如人民的尊嚴與權利宣言。在最早形成專制體制的法國﹐1581年國會通過撤消對菲利普二世的效忠的”出亡法”時有如下聲明﹕”當一個國王不履行他作為保護者的職責﹐當他壓迫他的臣民﹐踐踏他們自古遺留下來的自由…….時﹐他就被認為不是國王而是一個暴君。因此這個國土上的各個階級可以合法地﹑合理地廢黜他而另立一個國王。”(6)這兩個文件以及歐洲歷史上其他許多同類文件是珍愛自由和尊嚴的傳統在專制時期也不曾喪失的有力證明。正是法律所包含的保護人的自由和尊嚴的因素為這一傳統提供了法的支撐。

二是與源自希臘遺產的個人自由和尊嚴密切聯繫的尊崇榮譽原則的道德傳統。榮譽原則崇尚光明磊落﹑忠直﹑守諾﹑勇敢﹑公正和責任感﹔要求人們以堅定的榮譽感堅決避免不名譽的行為。珍惜榮譽是達到人性水準的一個重要標誌。早在古希臘﹐熱愛榮譽就被視為一種基本德性。與對榮譽的熱愛相應的是對種種不名譽行為的排斥﹑鄙夷和厭惡。這種情感構成一種基本的價值判斷和普遍的社會輿論﹐它使遠離不名譽的事成為由人的內在觀念﹑情感和外在的社會輿論加諸個人的道德義務。而告密作為最不名譽的陰暗劣行﹐遭到了人們最強烈的憎惡和普遍的唾棄。這種憎惡和唾棄﹐即使在制度使告密活動猖獗的時期也不例外。中世紀的騎士制度把古已有之的榮譽原則發揮到極致﹐形成一套雖然十分理想化但卻受到各國騎士普遍遵守的騎士準則。即﹕豪俠仗義﹑磊落行事﹑疾惡如仇﹑不畏強暴﹑同情弱者﹑扶危濟困﹑信守諾言。騎士準則還要求敵手之間公平競爭﹐在英勇和豪邁上競高下﹐而不靠欺騙和謀略取勝。騎士準則的影響遠遠超出了騎士範圍﹐即使那些談不上有騎士制度﹐在中世紀就成為商業城市的地方(例如佛羅倫薩)也同樣受到尊重。馬基亞維利在《佛羅倫薩史》中對這個城市在中世紀時期的作戰風習有如下記敘﹕佛羅倫薩人從事軍事活動時用一口名叫”晨鐘”的大鐘在部隊出城前一個月中天天敲打﹐以便敵人有時間準備他們的防務。他說﹕”當時人們中間存在着極其高尚的道德…….。我們今天打仗時﹐出敵不意﹐攻其不備被認為是英明果斷﹔但在那個時期﹐這樣的行為卻被認為很不光彩﹐而且只會招致很不利的後果。”(7)騎士制度後來無可挽回地衰落了﹐但是以尊崇榮譽為核心的騎士道德和風尚在其盛行時曾經是一種道德和教育的力量﹔通過游吟詩人和民歌對騎士道德理想的提煉和傳頌﹐它又得以在騎士制度和風尚受到致命打擊以後也依然作為一種崇高道德理想對歐洲人的民族性格發生着長久影響。事實上﹐騎士道德的基本精神——榮譽的精神後來融入進紳士道德之中。儘管紳士道德也像騎士道德﹐只是一小部份人的行為準則﹐但對社會各階層具有道德示範和引導作用﹐並在很大程度上塑造和支配了道德評判和社會輿論。可以說﹐榮譽原則一直在歐洲人的主流道德意識中佔據突出地位。這一情況又被文學所強化。

在歐美文學中﹐榮譽是一個不亞于愛情﹑人性﹑戰爭的傳統主題。榮譽問題不僅貫通在希臘羅馬文學﹑中世紀騎士文學和貴族文學中﹐而且在文藝復興以後日趨平民化的近代文學中繼續受到重視。從古代的荷馬開始﹐到後來的莎士比亞﹑塞萬提斯﹑維加﹑顯克微支﹑歌德﹑席勒﹑雨果﹑博馬舍﹒﹒﹒﹒﹒﹒可以說﹐那些在歷史上影響過民族精神的詩人﹑作家﹐很難找出有誰漏掉了榮譽主題的。即使反諷性的﹐也主要着重于對騎士榮譽或貴族榮譽中過時的﹑或虛偽的和裝摸作樣的一面的諷刺﹑揭露和反思﹐而決不否定榮譽原則所蘊涵的自由﹑尊嚴的精神內核。歐美文學史上關於榮譽主題的名作非常多。其中﹐顯克微支的巨著《十字軍騎士》簡直就是一部關於騎士榮譽和騎士準則的百科全書。歌德和席勒連續在好幾部歷史劇中歌頌了勇敢正直﹑坦蕩率直﹑反抗暴政﹑追求主義的騎士。莎士比亞的作品到處透露着詩人對榮譽的真誠尊重。活動在16-17世紀的西班牙詩人維加更是視榮譽問題為最心愛的主題﹐在許多詩和劇作中反複寫到。尤為可貴的是﹐他在著名歷史劇《羊泉村》中表達了平民的榮譽﹐劇中受辱村民喊出”向暴君討還榮譽”的戰鬥口號。榮譽原則在法蘭西詩神雨果的作品中也得到生動而有力的體現。浪漫主義名劇《艾那尼》的主角是幾位把榮譽看得高于一切的騎士。劇中那位年老的公爵冒着生命危險和自己的城堡被夷為平地的危險也要捍衛不受玷污的榮譽﹐拒絕向國王交出客人﹐儘管這客人是綠林大盜﹐而且與自己有奪愛之恨﹔落草為寇的青年騎士艾那尼則為了信守諾言付出了生命和愛情的代價。而在另一部名劇《國王尋歡作樂》中﹐一位父親為着家族榮譽甘冒進巴士底獄的危險而怒罵弗朗索瓦一世﹐榮譽的精神使他底氣十足地面對國王﹕”我們兩人頭上都有冠冕﹐誰也不能目中無人﹐你頭上帶的是百合花徽的金冠﹐我頭上帶的是白髮蒼蒼的銀冠。”這種精神即使在地位卑微﹑供國王和大臣們取樂的弄臣畸形的身軀中也生氣勃勃的搏動着﹐並給了他懲罰國王的勇氣。當代著名存在主義哲學家和文學家卡繆則在取材于俄國社會革命黨一恐怖小組一次暗殺活動的劇本《正義者》中通過執行任務的主人公之口表示﹕如果為了刺殺大公而使大公身邊的孩子也喪命﹐哪怕將來成為世界的主人﹐”革命也將受到全人類的憎恨”。主人公認為﹐人不僅僅靠正義活着﹐還需要良心的清白。所以他斬釘截鐵地宣佈﹕”屠殺孩子不光彩。假如有一天我還活在世上﹐革命要脫離榮譽﹐我就會脫離革命。”卡繆通過這部作品給了這位歷史上真實存在的革命者以最高的敬意。

與文學中正面表現榮譽主題相輔相成的是對人類不名譽行徑的無情揭露和鞭撻。卑劣﹑詭秘的告密行徑當然逃不掉這種命運。前面提到過的古希臘詩人阿里斯托芬大概是最早運用文學手段把告密者釘上恥辱柱的。此後在歐洲文學史上許多偉大作家筆下﹐例如在喬叟﹑維加﹑班揚﹑伏爾泰﹑雨果那裡都引人注目地出現過告密者陰暗可憎的形像。班揚筆下﹐告密者在最壞的人之列﹐他們邪惡卑鄙﹑貪婪下流。窺探熱情之高﹐不辭辛苦的夜間爬樹﹑白天四處偷聽打探和搜索秘密集會或別的什麼異象。他們搞出的整人材料詳盡充份﹑無懈可擊﹐警察無須再費週折就可憑這些材料抓人。但這些人最終都遭天罰而不得善終﹐不是被自己的狗突然咬死﹐就是在受到種種莫名其妙的折磨後悲慘而死。伏爾泰更是運用文學這一最自由的武器來對付告密者的高手。他一生中無數次因詩﹑文﹑言論被人告密並招致牢獄之災和流亡之苦。對告密者的認識入木三分的伏爾泰在幾部著名的哲理小說如《天真漢》﹑《老實人》中都描繪了他們的醜惡嘴臉﹐揭露了法國專制王權統治下告密者無處不在的恐怖現實。為了懲罰向新聞出版總監密告狄德羅和整個百科全書派是”極危險的革新派”的無恥文人弗列隆﹐他還把此人作為喜劇《蘇格蘭女人》的主人公﹐淋漓盡致地嘲笑了這個智能低下卻自命純正思想捍衛者﹑自不量力地與百科全書派較量的文壇敗類﹐使這個中傷者﹑告密者的名字成為生活﹑政治﹑文學中道德敗壞的同義詞。在歐洲﹐重視榮譽主題的文學傳統與現實生活中人們的道德觀念和情感既相互作用﹐同時又直接參與了民族精神的塑造。

美國立國不過兩百多年﹐但這個國家的精神資源主要來自歐洲文明﹐而且有着對個人自由和尊嚴的更強烈信仰。這裡雖然沒有舊大陸曾有過的騎士制度﹐但對人的自由﹑平等﹑尊嚴的信仰天然的就與尊崇榮譽是聯繫在一起的﹐天然的就使人對告密這一專制體制下秘密政治的伴生現象有極高戒心﹐因而有着否定告密者的道義傳統。大概是布爾斯廷敘述過﹐美國立國之初為控制和減少犯罪曾有過要求公民舉報違法行為的立法﹐但遭到強烈民間反對。美國人擔心的正是這樣的法律可能導致對告密的鼓勵。他們寧可冒一些罪犯逍遙法外而帶來的種種風險﹐也要反對可能鼓勵告密的法律。這種態度基於一種信念﹕民主社會的公民應具有獨立﹑誠實的品質和自由﹑開放的心態(這一信念在美國的教育中也得到體現﹐從學前教育到大學都很注重獨立﹑誠實﹑自由﹑開放的公民品質和健康心態的培養)。告密卻是一種扭曲﹑毀滅﹑剝蝕一切健康的人類關係和人類美德的邪惡力量。它在美國社會受到強烈的排斥是不足為怪的。至於文學上﹐對告密現象及其賴以滋生和橫行的社會條件揭露﹑鞭撻最力者﹐當數阿瑟.米勒。米勒在麥卡錫時代與前面提到的卡贊一樣經歷過調查。但在聯邦當局挑戰他的良心﹐要他告發別人並承認有反社會罪時﹐他發表了諷刺忠誠狂的文章予以回敬。為此﹐聯邦大陪審團在1956年指控他犯了蔑視國會罪﹐並于次年被判刑。而他此前還創作了不朽之作《薩勒姆的女巫》。該劇取材于1692年清教徒神權政治下馬薩諸塞州的薩勒姆村女巫案。這個有19位受害者的歷史事件與現實中麥卡錫參議員對共產黨顛覆罪的調查一樣臭名昭著。可以認為﹐以政治迫害為主題的《薩勒姆的女巫》強烈針對着麥卡錫主義陰影籠罩下的美國現實。從劇中抱着陰暗動機給別人設置陷阱﹑羅織罪名﹑挑起搜尋和告發所謂女巫的狂熱並像瘋狗一樣狂咬無辜者的蕩婦身上﹐從那些想通過告發上帝的敵人而滌除自己罪過的女孩身上﹐從討論村裡誰的形跡可疑﹑誰可能表現了魔鬼附體跡象因而可能是女巫的村民們疑神疑鬼的精神狀態﹐從村民人心惶惶﹑不知什麼時候娼妓就會點到自己頭上的精神恐懼以及從法庭罔顧正義的判決中﹐不難看到對現實社會中同樣醜惡的人和事的無情揭露和鞭撻。而受難者在生死關頭找到人們在恐懼中失落了的”維護個人名譽的意識”﹐面對瘋狂的社會挑戰﹐寧死也不放棄對良心的信仰﹐這些在劇中作為戰敗的英雄而挺立的人物則既是現實中與醜惡並存的另一面的反映﹐同時也透露出美國人在榮譽問題上與歐洲文明的血緣聯繫。關於這部作品還有一點值得一提。它于1953年麥卡錫主義最猖獗之時發表並上演﹐上演後引起轟動﹐並獲安托萬.佩裡獎。這從一個側面表明民間對麥卡錫主義及其附作于其上種種醜惡現象的反感。事實上﹐麥卡錫主義以保衛民主的神聖名義實施恐怖政治﹐從一開始就遭到激烈批評。有評論指出﹐”進行政治信仰和交際活動的調查是非美國式的”。米勒也曾尖銳批評麥卡錫參議員的活動是一種”人格化了的道德崩潰”。幾年後﹐美國曆史上這段插曲在聲名狼藉中結束了。但在以後幾十年一直為人所詬病﹑反省﹑總結。而在這段插曲中活躍過的告密人或者失足下水的告密行為則一直被譴責的輿論所追趕。

即使撇開制度方面的原因﹐單是鐘愛自由﹑尊崇榮譽這一歐美精神道德主流傳統也對告密現象是很有效的遏止力量﹐由此形成的主流輿論則是會淹沒形形色色告密者﹐使他們在社會上難以立足的汪洋大海。

回過頭來看我國﹐歐美遏制告密現象的上述因素﹐在這裡是不具備的。首先﹐一個最重要的歷史事實是﹐我國早在秦漢時期﹐以皇權至上為特徵的專制政治形態就已定型。此後兩千余年﹐只有皇權易姓的改朝換代卻沒有制度的更新﹔只有在防範動搖或挑戰皇權上更加嚴密的專制體制本身的完備卻沒有政治形態上的進化。而歐洲歷史上最專制時期也至少有教權與王權並存。這使得歐洲從未有過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力。而二權之間的爭斗和牽制則既給了公民社會得以形成的空間﹐又使傳統的自由得以在二權之爭的縫隙中保存下來。但中國的絕對皇權封閉了形成公民社會的空間﹐窒息了可能喚起人自由意識﹑使人獲得自由體驗的種種因素。如果說榮譽原則是從人的自由引申出來的﹐那麼以維護絕對皇權為最高目標的中國專制社會最大限度的摧毀人的自尊和驕傲﹐無論公開標榜的原則多麼冠冕堂皇﹐實際上都不能不靠在基本精神上與榮譽原則相對立的規則來運作。我們可以把這些規則稱之為”小人政治”﹐它提供了形形色色的宵小者滋生繁衍的最佳製度條件。

至於精神文化傳統﹐縱然中國文化博大精深﹐但對民族精神影響最大最持久的主流文化﹐其基本精神是為絕對皇權提供意識形態支撐的﹐很難從中找到給個人抵禦國家權力的控制和操縱的法律資源或精神道德資源。關於法﹐馬克思有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之說﹐也有法是”人民自由的聖經”之說。前者是對現存法律的實然判斷和批判﹐後者是法的理想。但法應成為”自由聖經”這一理想性訴求在歐美並非毫無法律史上事實依據的法律烏托邦﹐而實存法律也並不就只有作為統治意志表現的工具一面。始自古希臘立法中法律超越于各階級之上而協調衝突各方利益﹑保護公民自由的因素﹐爾後無論在現實的法律中還是人的觀念中都從未丟失﹐儘管它們在有的歷史階段被表現統治階級意志的法的現實和觀念所壓制。中國法律史上卻沒有證據可以支持我國曆史上的法律中存在着作為人民自由聖經的因素。相反﹐倒是可以為馬克思關於法的批判性實然判斷提供一個樣板。中國曆代的法就實質而言是統治工具﹐而最顯著特徵則是在控制臣民上的周詳。可以說﹐歷代的法是制度化的權力控制術的核心要素。這種現實影響人們之深﹐以至人們早已把”實然”當”應然”﹐認可法作為統治意志的表達和作為統治工具的合理性。直至當代﹐這還是國內法律教科書中的權威定義。在如此法的觀念下,人們對由單向控制產生的無論是密探制還是與之一藤兩瓜的告密制﹐不僅容忍﹐而且視為正常。

再看精神道德資源。有學者指出﹐謀略的精神是傳統文化的一個基本特徵。而謀略在本質上具陰謀性和算計性﹐”策劃于密室”是謀略運行的一個通行法則﹐所以﹐謀略精神排斥公開性﹑排斥公平競爭(8)。我國有一套相當發達的謀略文化與專制社會形態和作為其運行規則的”小人政治”相配合。其間﹐榮譽的精神是沒有立足之地的﹐而誠實﹑坦白和講究公平規則就無異于愚蠢和迂腐。典出於春秋時期的成語”宋襄之仁”就表現了這樣一種評判傾向。”宋襄之仁”挖苦那位在與楚交戰中不願趁敵不備時發動進攻的宋襄公﹐譏諷他直到戰敗後還相信君子作戰不靠突然襲擊取勝。像這類把講究公平取勝貶為愚行並提倡謀略精神的成語已經構成一種是非評判標準﹐儘管我國觀念形態的文化中也或多或少有與這種評判標準相異的內容﹐但在現實中真正發生作用的是前者而不是後者。因為﹐謀略的精神既借助于像”宋襄之仁”之類成語提煉和教育體系而代代傳輸﹐同時也是社會現實給人們的教訓。近半個世紀中﹐謀略文化與把人民按階級劃分為不同等級﹑劃分為敵我陣營的階級鬥爭觀念天衣無縫地結合起來。繃緊階級鬥爭之弦的觀念使得對思想﹑言論和信仰的監控﹑干涉和懲罰合理化和常態化。謀略文化則一方面為不擇手段的殘酷鬥爭提供了”陽謀”﹑”引蛇出洞”等十八般武藝(告密制當然在其中﹐而且是謀略武庫中最重要的一種)﹐另一方面又通過服務于鬥爭觀念而給它們披上道德外衣。無情鬥爭的觀念和謀略的精神還灌注到教育中﹐使教育包含着一些歇斯底裡的和不光明正大的內容。例如﹐”宋襄之仁”就長期納入中學語文課本﹐把公平競爭觀念當反面教材﹐對青年進行謀略教育。

至於中國文學﹐忠君是古今不易的傳統主題。圍繞它展開的是表現權謀精神﹑造反與招安﹑光宗耀祖等主題的。當然也有大量抒發豐富的個人情感的優秀作品﹐但那種在歐美參與了塑造民族精神的榮譽主題是沒有的。造成這種情況至少有兩大原因。其一﹐基於人的自由與尊嚴的榮譽跟精神匍匐于皇權的臣民社會的現實太不搭界﹐因而無由呈現。其二﹐也是更重要的原因在於﹐這種精神表現意味着對皇權的動搖和冒犯﹐即使有人的思想和情感超越中國曆史現實而表達了源自人的自由與尊嚴的榮譽精神﹐但對思想和文字的嚴密監控也使作品無法傳播﹐而等待作者的則是滅門之禍。

四.結語

中國成為告密者樂土的條件是由傳統的專制體制以及與其高度耦合的法律和主流的思想文化﹑精神道德資源共同構成的。這些條件既使作為精神墮落之屏障的榮譽原則對國人來說十分陌生﹐又攪亂了是非和道義評判標準﹐從而在根本上消滅了對告密這類體制性需要形成輿論壓力的可能。在這樣的條件下﹐無論告密對社會﹑對健康的人類關係﹑對人性有多麼嚴重的腐蝕﹐無論它坑害了多少人﹐高壓威脅和利益誘惑總是很容易使人跨越行為底線去干這種勾當﹐被攪亂了的評判標準還給這種勾當涂上一層光彩。難怪﹐告密者在我國可以像草一樣瘋狂蔓生﹐而且日子還過得挺安生。相應的是﹐獨立的﹑有尊嚴有榮譽感的人﹐其出現和生存都極為艱難。

近年來﹐”弘揚傳統”的呼聲很高﹐但發出這呼聲的人少有對傳統進行反省的意思。而告密現象暴露出了我們的傳統中最陰暗最刺眼的一面﹐如果不反省傳統﹐不對傳統中與之有關的那些因素進行清理﹐恐怕有益的傳統未被弘揚﹐倒是把沉渣給揚起來了。

(5)轉引自﹕劉易斯.芒福德著《城市發展史》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1989年中譯本﹐265頁。
(6)轉引自 G.H薛拜因著《政治學說史》商務1986年中譯本(下)440-441頁。
(7)《佛羅倫薩史》馬基亞維裡著﹐商務1982年中譯本﹐60頁。
(8)《謀智﹑聖智﹑知智》吳興明著﹐上海三聯1993年版3頁﹑22-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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