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坎坷律師路(8):不得不說的故事——精神病患者

郭國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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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訊】“失去了伴侶,神魂兒兩相離,眼望秋去冬已來臨,雪花兒飄飄飛,世上人卻恥笑我,精神病患者,我的心象花兒凋謝,隨風飄飄飛。”

——知青之歌

親愛的讀者們,請允許我浪費你們一點寶貴的時間,耐心地讀完我的自述,如果它能喚醒沈睡的精神,激勵鬥志,弘揚真善美,我將感到萬分高興;若它能給沈悶的生活帶來活潑,促人思索,甚至成為茶餘飯後的笑料,我亦感滿足;若它招致批評,我將感謝任何有價值的指點。雖然本節包括《知青歲月》一節所述的故事似乎與《坎坷律師路》文不對題,然而我的律師路之所以坎坷,實與我的經歷密切相關,與我成為一名誠實、負責、勤奮的學者型大律師之誓言更是密不可分。是故敬請各位讀者耐心點。

題頭這首曲調憂傷、歌詞悲愴的歌曲,是我當年最愛唱的歌之一,當年我於黃昏站在那荒涼空曠的黃泥崗上,傾注情感唱這首歌時,還真能感動自己。但我做夢也想不到,8年後,我卻在四平精神病院,面對自己悲慘的身世,離奇的遭遇,以悲哀的心聲再度吟唱這首動人心弦的歌。

從一名被剝奪升學權利的“黑五類”子弟,一名在窮鄉僻壤毫無前途可言的下鄉知青,一名走村串戶的小木匠,到成為全國重點大學的國際法專業學生,那真是一步登天;而從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首屆國際環境法專業最有希望的研究生候選人變成精神病院的“病人”,又實乃從天堂入地域之旅!

接到入學通知書那一瞬,我高興得當街一跳三尺高,大有範進中舉時的情景。

經三天三夜的火車旅行,我來到美麗的長春。一切都是那麽新鮮,那麽激動人心,我是國際法班30位同學中唯一下過鄉、當過教師、工人的大哥。按理說我應閱曆豐富、城府較深才是。可是恰恰相反,實際上,我是最單純、天真、幼稚的一位。也許我天生性格善良、誠實,迄今我的心理年齡仍只有20歲,真是長不大的老頑童。

剛開始上課時,記得是一位頗有儒者風度的副教授講法理,一節課下來往往才講了幾頁,若自己閱讀不消一天就能把整本書讀一遍。黨史我僅聽了一次課便不再上課,原因是連續四次高考我早已把黨史背得滾瓜爛熟;為此老師狠狠地整我,令我補考了兩次才放過我。大約上了不到一個月的課,我便對當時大學授課方式不以為然,於是往往還未開課,我已先將教材通讀一遍後擱置一邊,上課在桌下看其他課外書,課餘則全泡在校圖書館。我深知大學生活來之不易,因而倍加珍惜,每日5點半準時起床,跑步半小時後到圖書館早讀,中午在圖書館休息10分鐘後又開始午讀,晚上則最後一名離開圖書館,夜裏還打著手電在被窩裏讀一條《牛津法律指南》的法律概念。除每周三下午校田徑隊訓練外,四年如一日的苦讀,使我由一名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運動員成為一名小有知識、略有思維、富於想象、有獨立思想的人。

高中階段整天學工學農學醫學軍,我又一心想當專業長跑運動員,因而讀書極少,各種知識相當貧乏,以致鬧出一則借“人間喜劇”的笑話。當時我並不知道這是巴爾扎克96部社會小說的總稱,當圖書館小姐面帶嘲諷微笑著問我到底要借哪一部人間喜劇時,我恨不能就地挖個地洞鑽進去。

入大學的第一年我把主要精力放在學英語上,讀遍了圖書館內所有的等級讀物後,又讀了十幾部原版小說,並於次年決定考國際公法研究生,開始讀法學原著。約讀了十幾部國際公法、私法、商法的英文原著後,我便擴大閱讀面,借了不少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哲學方面的英文原著,由似懂非懂進入稍懂、初通,進而引起自己思考,任思緒在思維的自由王國縱情馳騁,那種愉悅心情是無法形容的。第三年,我又決定改考國際私法研究生。在通讀了幾部私法英文專著後,我認為在中國研究私法前途不大,因而再次決定改考國際環境法研究生。其間我又讀了大量自然科學方面的專著,諸如環境科學、生態學、普通物理、無數位物理、高等數學、環境醫學等。恰好1984年的研考一改過去僅需考專業課而增加了16門法學基礎課,因而1984年國際環境法專業研究生考試一共需考約30門課程。

當年的我體力壯如牛,精力充沛,記憶力驚人,思維敏捷,因而臨考前進入了應考的最佳狀態,以致能過目不忘。恰在此時,由於我把自然科學基本原理與社會科學原理加以比較,經沈思細想竟發現哲學、法理教科書中有許多不能自圓其說的矛盾,因而斗膽提出了許多假設,作了不少被認為出格的推論,以致一發不可收拾,闖入當年哲學、政治學、法學研究的禁區。之所以最後決定考國際環境法研究生,我的目的在於避開敏感的政治性、階級性問題,因為我深知自己因家庭背景將得不到重用,不可能進外交部當外交官;而法律的政治性相當強,唯有環境法研究的是人類與自然環境的法律關係。豈料我想逃離政治,卻無意中被深深的捲進了政治漩渦,釀就了一出20世紀80年代發生在中國的歷史悲劇,我因思考法律、政治、哲學、自然等基本問題,竟被誤當作“精神分裂症”患者,實實在在的關進了精神病院!

我遭遇此滅頂之災的原因在於我的虛榮心害了我:急於求成,生怕他人不知道自己的成功,不知道自己的“天才”。在僅僅發現問題階段,我便迫不及待的公開自己的觀點,實在是愚不可及。加之1984年尚處於思想較封閉狀態,剛經歷“反資產階級自由化”及對“異化論”的批判等,因而不能容忍對傳統理論的任何背離。此外因我當時最好的朋友過度熱心(出賣),他明知道我想的是什麽,也明知我提出的那些論點的來龍去脈,竟向系領導彙報我精神失常!我卻仍蒙在鼓裏。而當那些領導及校醫帶著認定我已精神失常的有色眼鏡來看我時,我仍沈浸在發現真理後的那種極度欣喜的精神狀態之中,結局可想而知,被認定為精神分裂!我在劫難逃,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過了21天真正的精神病人生活。當時那種絕望令我刻骨銘心,那種沈重打擊令我痛不欲生,我確想一死了之,事實上我體會了死亡的滋味。

入院當天,責任醫生趙某交代護士:“防止他逃跑、自殺!”醫生強迫我服下三顆白色的藥丸,隨即我便失去了知覺,醒來時發現自己四肢被綁在一張鐵床上,失去了語言能力,慶倖的是腦袋還能思考。在我的央求下,一位九江籍的劉姓護士給我鬆了綁。在那難忘的21天裏,劉護士給予了我十分難能可貴的關懷、照顧,她偷偷的給我紙和筆。為不使自己變成真瘋子,我每天利用藥效暫時停止作用的時間默寫詩句,諸如:“望門投止思張儉,忍死須臾待杜根。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辛苦遭逢起一經,干戈寥落四周星。山河破碎風飄絮,身世飄搖雨打萍。惶恐灘頭說惶恐,零丁洋裏歎零丁。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漢清”;“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假如生活欺騙了你,不要悲傷不要心急,陰鬱的日子需要鎮靜,相信吧,那愉快的日子即將來臨。心永遠憧憬著未來,現在卻常是陰沈,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會過去,而那過去的就會變成親切的懷念。”這些詩寫出了我當時的心態。

住院以後,我的服藥量日益增加,由每日12顆逐漸增加到24顆,我的大腦細胞、活躍的思維分子被扼殺殆盡。按精神分裂症的正常療程,患者至少須經60天的所謂治療才能康復!而且此種精神病預後效果極差,往往會二進、三進,直至墳墓。若我真的被治了60天,恐怕早已沒有今日了!4年後我碰巧辦理了一起醉酒性精神病人犯罪的案子,專門通讀了《司法精神病學》一書,才瞭解到迄今所謂精神分裂症並無科學定義,只要思想異常均可能被認定之,這就為不少庸醫誤人子弟打開了方便之門。

我的當事人早年身為志願軍戰士,在朝鮮戰場曾有過腦袋被炮彈炸傷的病例;轉業後娶妻生子,有個幸福家庭。進入中年後期變得酗酒如命,常酒後毒打妻子,她不堪忍受以致老年離異。一天晚上,他獨自喝了一瓶60度的高粱酒後於半夜2時摸黑走山路10公里來到一位叫花子夫婦家中,當著那丈夫的面竟欲對那睡裏床的肮髒的叫花妻子非禮,那男叫花子敲詐他拿出500元私了未果而舉報之,結果被以強姦罪(未遂)提起訴訟。我在研究了精神病學之後,提出了他是醉酒性精神狀態下實施的行為,不應負刑事責任,而應對其進行治療的辯護理由,並請求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遺憾的是法院駁回了我的請求,判處三年實刑。因我自己隨後被取消律師資格,因而未能繼續為其辯護,此實乃憾事。

經醫院的“治療”,出院時我由原來健壯如牛的田徑運動員變得弱不禁風。院方開了兩大瓶夠吃40天的藥,說是若不遵醫囑停藥後果自負。然而自出院之日起,我便拒吃任何西藥,我認定那些藥是謀殺我腦細胞的禍首。可問題是我不吃藥就24小時無法睡眠,頭腦一片空白,記憶力幾乎喪失殆盡,思維力幾乎為零,與白癡差不了多少。那種不能思考又不能入眠的滋味真是難以言表。回到山青水秀的長汀城後,我每天強迫自己爬山跑步,迫使自己由肉體疲勞進而達到精神疲勞。這樣一來,我果然每日能入眠一小時,繼而兩小時。經一個多月的調養,已恢復至每日能睡四小時,我便回到吉大參加了畢業論文等四門課程的考試。當時的法語老師建議給我及格讓我免考,可我硬是堅持考了個中等。

回校後,許多認識我的人甚至友人均對我退避三舍,而有些陌生人則主動與我握手問候,令我哭笑不得。我試圖為自己辯解,澄清事實,然而真如魯迅筆下的祥林嫂般越描越黑。我意識到自己已臭名遠揚,跳進黃河也洗不清。於是再次躲進圖書館,平心靜氣的重讀哲學思想史。讀後我欣喜的發現自己那些視為異端的觀點,竟是幾千年來古今中外哲學家們爭論不休,沒有統一定論的人類基本問題,我三日三夜不吃不睡閉門沈思的許多觀點竟與古代先賢們不謀而合,這使我更加堅信自己的無辜,也堅信自己一定能東山再起。同時我改變了策略,先成名成家,待用知識充分武裝自己以後再研究這些哲學問題不遲,否則人微言輕,人們很難接受你的觀點。其實,迄今每當我想起當年那些使我被送進精神病院的命題時,我都會熱血沸騰,激動不已。能令一個人三天三夜不吃不睡思考的命題,肯定不是油煙醬醋等日常問題。不少朋友勸我放棄思考那些危險的問題,說:“哲學深奧莫測,幾千年來那麽多大哲學家都無法解決,哪能那麽容易就被你解決了呢?更何況你又如何去證明你提出的那些命題呢?”我深知這些忠告的理性,不過暫時證明不了問題,豈能與精神病相提並論?迄今仍有不少同學認定我曾是精神病,當然心態不一,誤解者有之,幸災樂禍者有之,看笑話者有之,持懷疑態度者有之;理解、支持者卻鳳毛麟角。

我以為所謂精神病不外乎有兩種:一種是那些真正的精神病人,這些人往往語無倫次,連東西南北都分不清,卻自以為是超人、天才、總統什麽的,完全出於幻覺;另一種則是那些有思想深度、有超越時代見解、有獨立主張,僅是不被同時代一般人所理解,不被同時代權威人士所認可的思想家而已。而且,許多人在一生中某個時候都有可能出現精神病態。我屬哪種人,他人的看法並不重要,我有自知之明。我想用愛因斯坦的一句名言來結束此節:

“提出問題往往比解決問題更重要,解決問題也許僅是一個數學公式、實驗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問題,新的可能性,從新的角度去看舊的問題,卻需要有創造性的想象力,且標誌著科學的真正進步。”

那些迄今還為曾把我強制送入精神病院而沾沾自喜,自以為救了我一命的正人君子們,我真想對你們大吼一聲:去你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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