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看了這些照片,誰能無動於衷?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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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看了友人專程拍攝的黃塔姚坑兩村和林樟旺們修建的機耕路的一大堆照片,我的眼眶潮濕了。我想起了我的家鄉黃塔口,想起那些高低不平的鄉間小路,那些土牆屋瓦,屋簷殘缺破房子,想起我清貧閉塞的童年少年生活,更想起至今仍生活在那片讓我魂牽夢縈的土地上的親人親屬和鄉親父老…。

陳冰律師指出:要構成非法佔有農用地罪,客觀上必須具備重要的一條,即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而修二米多寬為村民生產、生活所用的機耕路,即沒有改變土地權權屬,也沒有改變土地農業用途。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二○○一年一月十七日國土資源部文件國土資發2001255號關於印發試行《土地分類》的通知中規定的土地分類,農村道路指南方寬等於或大於1.0米,北方寬等於或大於2.0米的農村村間、田間道路(含機耕道),其中明確列明機耕道屬於農用地中的農村道路。姚坑村不管是因窮困還是法律意識淡薄沒報有關部門審批,其直接責任在姚坑村村民。

高智晟律師指出:姚坑村也僅是程式性違法佔用,即土地的所有權人在未辦理有關程式性手續的情況下的佔用。多年的司法實踐表明,程式性違法佔用農用土地是不涉及犯罪問題的,因為土地的使用者本來即具有合法使用自己土地的身份,只是違反了有關使用的要式程式,而這種被違反的程式也只能是有關行政監管法規,而不應當是刑法。

林樟旺們所修建的機耕路,是姚坑村一百多村民與外面世界陽光、希望相通的路,是他們苦盼巳人的生存、發展、希望、致富之路。從法律的角度講,林樟旺們無罪,就道德的層面言,那是一種行善積德的善舉啊。現在,由於無人管理維護,已經開通的姚坑至黃塔的機耕路雜草叢生,塌方處處…,令人痛心之至!

看了這些照片,血未冷透者,誰能無動於衷?誰能不感概生哀,萬憤填胸,痛感「苛政如猛虎,亂費如飛蝗。主人成弱勢,公僕何倡狂」?!龍泉市森林公安濫用職權之外,居然還忍心動用公權力向這些窮苦山民敲詐勒索!

七萬五對富豪不算什麼,對大山深處的貧窮山民,卻意味著生存之必須,意味著全家乃至一生的積蓄呵。真是:奪泥燕口,削鐵針頭,刮金佛面細搜求,無中覓有。鵪鶉嗉裏尋豌豆,鷺鷥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內刳脂油,虧老先生下手!

政府不是已把三農問題表述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嗎,不是要「為農民的增產增收、開拓思路、發展經濟提供政策支持和寬鬆環境」嗎?不是口口聲聲利民、富民、愛民、以民為本,口口聲聲建設和諧社會嗎?看看姚坑村的現狀,看看林樟旺等人遭遇,他們的生存權發展權在哪里,希望之路在哪裡?

2005、6、11








塌方路斷,無人修理

姚坑村機耕路的路頭

緊接著機耕路的老路,前行十步就是姚坑村,那個水槽是姚坑人家喝的自來水

入村口,一棵大芭蕉樹格外醒目

原始質樸,文明未開

村裏最大的一座橋

村裏人家的水缸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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