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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人權日”的反思

吳玉琴
2006-12-11 15:3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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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1日訊】由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辦的“中國人權展”11月17日在北京民族文化宮開幕。這是否標誌著中國這一屆首腦官員對“人權”的重視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觀?當報紙、廣播、電視連篇累牘的報導這個事情, “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董雲虎說什麼“舉辦以人權為主題的綜合性展覽,在中國是第一次,在世界上,國際上也沒有先例”什麼“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政府一再承諾“免費對所有公眾開放”的宣傳效應下,許多遭遇政府人權迫害的見證人和訪民帶著自己受迫害的控訴材料去參觀“中國人權展”,並希望在參觀“中國人權展”的同時,瞭解中國政府對公民人權的重視以及政府對於改善人權現狀所作出的一系列相關法律措施。誰知,這些訪民和市民不僅未能見識“中國人權展”的內容,甚至還遭到了員警人員的威脅而被拒之於門外。

中國政府打著“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幌子辦“人權展”辦給誰看,一目了然。中國不是沒有人權,中國的人權是局限在統治者集團範圍內的,人權變成既得利益者用來維護他們利益的特權。而他的所謂“人權展”,除了他們認為可以看的人之外,其他的老百姓是無法得觀的。所謂“中國人權展”不讓廣大百姓參觀,這也成了中國政府開出的一個先例,也開創了世界上舉辦展覽而不要人去參觀的先例!

一方面,中國政府大力推行依法治國,而另一方面,有法不依,貪贓枉法的事件比比皆是,法律沒有正義性。在共產黨一黨專政的制度下,一切都是“黨”說了算,党的利益高於一切。當党的利益受到來自於民眾的挑戰時,這時什麼“尊重和保障人權”早已置之腦後,隨之而來的絕對是打壓和施行政治迫害。無視《憲法》,踐踏人權是中國政府的一貫做法,想一想師濤、高智晟、郭飛熊、陳光誠、楊天水、張林、陳樹慶、力虹、嚴正學、許萬平、李元龍以及許許多多因言獲罪、因文獲罪的政治犯、良心犯,哪一個不是中國政府迫害良知的見證?哪一例不是中國政府違憲和踐踏人權的案子。

國際社會對於人權的關注,使得中國政府不得不以一個開明的姿態來舉辦如此的一個“中國人權展”。當“人權展”開展之前,許多人都認為中國政府還是能夠審時度勢,一定是注意到了人權的體現對於一個國家的公民來說是十分必要的,而一個國家的公民意識覺醒程度與國家的先進和落後程度是成正比的。誰知,中國政府辦的所謂“中國人權展”同樣是一個似是而非,有其名而無其實的大鬧劇!

其實人權的具體體現應該是一個人在精神上的最高尊嚴就是獨立地為自己的生命賦予意義。可以這樣說,給自己的生命賦予意義是自己的事,而不應受所謂“制度”“教育”規定了一個統一的意義來強加給所有的人。我認為怎樣活才有意義,就選擇怎樣的活法,只要這種活法不侵害別人,就應當得到尊重。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所能擁有的最高權利就是給自己生命賦予意義的權利。幫助每一個人最切實最完整地實現這樣的權利,這才是體現人權最根本的目的。要激發每一個公民有足夠的認識來捍衛自己的人權,這才是所有追求人權、自由、民主、法治的有識之士目前最應該和具體做的事。在尊重基本人性的前提下,幫助每一個人學會認識社會,關注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瞭解自己所處的這個社會空間所發生的一切,明白自己作為公民,應對這個社會所負有的責任和權利。從而使自己做人的尊嚴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障,這才是人權賦予人的最基本和完善的人權體現。

(2006年12月6日)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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